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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打造“一网考”绩效考评体系

 文章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胡立强 刘桂红 潘帅成 时间:2017-06-09 11:34:38 

  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有6名民警因连续3个月“一网考”绩效成绩在本单位排名倒数后三名被调整工作岗位。

  2016年,邵阳市公安局探索建立公安民警绩效考评体系,在政治、经济待遇和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引入负面清单、三维考核等先进理念,建立以民警岗位职责为基础的“一网考”平台系统,推行“一网考”工作机制。

  邵阳市公安局坚持考核权和管理权相一致,实行下考一级。为最大限度地保证考核的客观公平,将“一网考”的主体分为考核人和审定人。考核人为民警的分管领导或直接领导,审定人为民警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既赋予了基层领导干部一定的考核权,也可有效防止因个人偏见等原因导致考核结果的不公正。同时,各级公安机关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网考”机制将考核指标划分为三个方面:关键指标考“绩”,实行量化记分考核,引导民警抓住重点、优先完成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等核心工作目标;鼓励指标考“能”,实行加分考核,引导民警在完成调研创新、争先创优、学习培训等指标的同时,注重提升能力素质;督查指标考“德、勤、廉”,实行扣分考核,引导民警为民服务、遵规守纪、加强修养。

  邵阳市公安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依托公安网和业务系统,建立了民警岗位绩效考核系统,实行网上考核。数据自动关联和抽取,做到自动计算、每天更新。同时,提供实时查看和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了“人在干、云在算”。

  “一网考”机制将个人绩效考核与单位绩效评估进行捆绑,倡导团队协作精神。“一网考”结果也作为后备干部推荐、岗位人才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记者胡立强、通讯员刘桂红、潘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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