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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妙招破解“执行难”

 文章来源:法制周报 作者:曹国强 王曙蕾 时间:2017-06-20 08:45:43 

  团队强了 权限大了 方法新了 纪律严了

  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妙招破解“执行难”

  执行法官耐心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

  被执行人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执行款

  执行法官一行人加班奔赴拘留所

  院领导部署执行工作

  法制周报记者 曹国强 王曙蕾

  通讯员 刘继红 郭天岩

  郭超群2016年8月到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至今还不到1年,但他在娄底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的经历,让他倡导的“娄星模式”——娄星区法院司法体制创新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湖南省司改办的充分肯定,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的高度肯定并批示。

  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中的 “执行难”问题,如何让执行不再难,让人民群众通过法院诉讼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及时兑现,也是娄星区法院班子成员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借助司法体制改革的强劲力量,娄星区法院对症“执行难”,下了一副组合拳式的猛药,包括执行团队、执行权限、执行方法、执行纪律方面的大变革和大完善,妙招频出,形成了娄星区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成功典范。

  6月1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郭超群介绍了解决执行难所取得的初步成效。自今年2月6日起在全院实行司法责任制至5月底,执行案件全面提速,共受理执行案件1097件,同比上升58.8%,执结案件770件,同比上升54.9%。仅5月份一个月就结案307件,同比上升44.8%,净执结案件(案件全部执行到位)117件,同比上升307%,创娄星区法院历史上单月执行净结案之最。

  执行法警局有员额法官5人,其他人员34人,是娄底市乃至全省执行的最大团队

  解决执行难,某种程度也是解决执行力的问题。

  娄星法院首先从充实、壮大执行团队入手。将法院原来的法警队和执行局合并成立执行法警局,将全院所有的执行案件归口该局管理。

  在全院只有40名员额法官的情况下,精选5名年轻、优秀的员额法官至执行法警局,大大充实了执行法警局的力量。

  配备3名非员额法官、4名执行员,加上执行员助理、书记员、法警,组成了39人的阵容强大的执行团队。

  员额法官+非员额法官+执行员+执行员助理+书记员+法警组成1个执行组,5名员额法官组成5个执行组,每个组均由员额法官担任执行长。

  如此资源配置,每个组都成了执行方面的雷霆之师。

  无须院长审批,执行长直接签发法律文书并签字发放执行标的款

  真要让每一个执行组都成为虎狼之师,就必须授予他们“尚方宝剑”。

  娄星法院首先给予执行长较大的权限。实行谁执行谁裁决,除拘留、搜查等法律规定必须由院长签发的文书外,其他法律文书均由执行长签发,执行标的款也由执行长签字发放。

  这样一改革,娄星区法院主管执行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卫军笑言自己“权力小了”,以前签字的时候多,现在更多是对外协调、对内服务,成了名副其实的“协调员”“服务员”。

  但朱卫军很满意自己当下的状态,自己的角色转换,减少了执行的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团队的责任意识。

  曾是法院刑庭审判员并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岗的贺玉林,今年2月调整到执行法警局担任执行3组执行长后,自称“权力是大了点,但责任也更大了,对自己来说是双刃剑”。

  5月12日晚上11时许,辛苦了1天的贺玉林已经进入了甜甜梦乡,突然接到电话,得知多方寻找未果的被执行人周某出现在娄底市湘阳街的歌舞一条街。

  执行使命感演化成了本能。

  贺玉林来不及更多思考,麻利地一边披衣起床,一边电话通知同组的其他人员。

  贺玉林和同伴们心急火燎地从不同方向赶至歌舞一条街,将周某带到娄星区法院时已是13日凌晨了。

  问话,做笔录。

  尽管法官们苦口婆心多方规劝和法律宣讲,但周某依然不愿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法官果断对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贺玉林和同伴们马不停蹄将周某送至娄底市拘留所,回到家中,已是凌晨3点多了。

  让失信被执行人员脸上无光、处处受限,不再逍遥法外

  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履行,望着仅仅停留于纸面上的枯燥数字,是申请人心中久久挥之不去的阴霾,严重危及全社会的诚信。

  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的最终裁判机构,法院必须要让失信的“老赖”付出最大程度的代价,重构社会赖以良性发展的诚信体系。

  娄星法院充分利用网络查控平台,全面清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做到执行有的放矢。

  相当部分失信被执行人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成功人士”,比较在乎自己的社会正面评价。娄星法院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众媒体,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限制其出行和高消费,既让他们感到脸上无光,更让他们处处受限。

  娄底一被执行人因被限制乘坐飞机,前往北京申报项目时乘机被拒。无奈之下,他马上来到娄星法院,乖乖履行了200万元执行标的义务。

  对顽固不化的“老赖”,娄星区法院商请娄底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持,由治安支队抽调8名民警组成专案组,对拒不执行且情节恶劣的“老赖”采取“临控”乃至刑事立案侦查措施。目前,娄星法院共司法拘留32人,11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娄星法院还不断创新解决执行难的思路、方法。

  他们根据执行案件的难易繁简和性质类别,分层次、分阶段执行,每月确定一个执行重点,集中精力打歼灭战。

  针对标的20万元以下案件比较多且大都牵涉民生的情况,娄星法院于5月重点执行该类案件。6月,重点执行涉及金融方面的案件。

  娄星法院还和娄底的相关通讯运营商衔接,以期实现法律文书的短信、微信等形式的通讯送达,对“老赖”的通讯工具设置相应语音提示,让“老赖”无处遁形。

  将申请人的电话登记造册,分送有关部门,请他们监督执行法警局

  当下的社会现实,法院的执行工作也许是个高危行业。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娄星法院加强了员额法官和执行长的权力,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娄星区法院的做法就是内强素质,外请监督。

  为了防患于未然,伴随着执行法警局的成立,娄星法院相继制定了《执行业务管理规范制度》《廉政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全面规范和管理执行行为。

  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邀请娄底市中院、娄星区纪委、人大的相关领导给执行干警讲授廉政教育课,让大家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

  执行法警局还将申请人的电话号码登记造册,报主管副院长、纪检组长、娄星区人大、市区委政法委。请他们随时拨打申请人电话,了解执行干警有无违法违纪现象。

  每一个申请人申请执行时,娄星法院都会向申请人递上一张《告知卡》,告知申请人不准和执行人员“三同”(指同行、同吃、同住),如发现执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请及时监督、举报。

  在严格规范管理执行行为的同时,娄星法院在全院上下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为了解决执行工作的后顾之忧,娄星法院对执行实行车辆保障、财务报销保障。

  34岁的戴跃辉从民二庭调至执行法警局任执行长后,开始还有点不适应,感觉执行和审判在工作性质上还是有较大的差异。要求掌握的知识面更广,更辛苦,但因为自己还年轻,也就感觉更能锻炼自己。

  戴跃辉在廉政建设上,尤其感触更深。他说:“法院对执行财务报销有保障,自己就没有违纪的必要;内部管理这样规范,就没有违纪的空间;监督环节这样完善,更不敢违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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