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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为“尽孝”伪造金融票证 触国法终获刑罚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詹薇 丁素娟 李庆辉 时间:2017-06-21 10:16:36 

  红网桃江县分站6月20日讯(分站记者 詹薇 通讯员 丁素娟 李庆辉)颜某系一在外务工的已婚青年,因所在企业效益不好,多年下来,除了应付自身开销外所剩无几。生育的一双儿女由其父母带养,也未曾给予分文。2015年年底,返乡的颜某因经济窘迫感到无颜面对双亲,遂产生了伪造银行存单欺骗家人的想法。于是,颜某在网上联系到某“专业办证”人员,花费450元办理了一张伪造的银行存款单,之后便将该伪造的银行存款单交由其母亲保管。2016年1月13日,颜某哥哥持该存款单到桃江县灰山港镇工商银行查询验证真伪,银行工作人员识别该存款单系伪造之后向公安机关报警,至此案发。

  桃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该案后认为,颜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案件定性后,承办法官多次与颜某进行交流,发现颜某主观犯意有一定的特殊性,得知其家中经济困难,生活窘迫,承办法官通过与庭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多次汇报与商议,决定对其附加的罚金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不久前,该案已经宣判,颜某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过此次事件,颜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这一“取巧”行为,不仅没有给家人带来幸福感,还使年迈父母添了忧愁,他向法官保证今后一定汲取教训,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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