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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政法委发出通知 要求开展向黄小兵同志学习活动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唐黔 时间:2017-06-22 17:46:53 

  湖南长安网6月22日讯(记者 唐黔)近日,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发出《关于开展向黄小兵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号召在全省各级政法单位和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向黄小兵同志学习活动。

  黄小兵,男,瑶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1986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蓝山县公安局工作,2015年4月任中共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7年2月16日,黄小兵同志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脏疾病逝世,年仅50岁。

  《通知》指出,黄小兵同志从事公安、政法工作31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大局稳定、百姓安居乐业负重前行,为党和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生前曾被湖南省公安厅,永州市委、市政府记功表彰7次,多次被通令嘉奖,获“全省破案办案能手”“全市十佳政法民警”等荣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蓝山县政法队伍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和省、市先进典型,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永州市委追授黄小兵同志“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市广泛开展向黄小兵同志学习活动。省委追授黄小兵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黄小兵同志用自己短暂而光辉的一生谱写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感人篇章。他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充分反映了新时期政法领导干部的高尚情操。

  《通知》要求,要学习黄小兵同志忠诚使命、勇于担当的优秀品质。黄小兵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政法事业,始终保持强烈的担当精神,做到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行动上坚决,在关键时期豁得出、顶得起、冲得上。他牢记党的宗旨,以为人民服务为天职,扛起肩负的重任,把全身心奉献给政法事业,奉献给蓝山治安高地、平安绿洲的建设之中。学习黄小兵同志,就要像黄小兵同志那样,视使命如生命,视职责如泰山,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始终做到忠诚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事业。

  《通知》要求,要学习黄小兵同志忠真智勇、尽职奉献的职业操守。黄小兵同志爱岗敬业,十年如一日扎根蓝山大地,竭力推进平安蓝山、法治蓝山建设。他铁腕重拳砸向各类违法犯罪,组织侦破各类刑事案件l200余起,重特大案件l00余起,连续10年实现命案全破,打黑除恶工作连续多年居全市前列;奉献于尽职之中,多年高负荷、高要求、高风险坚守政法战线,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生命不息,奋斗不止。2017年1月,黄小兵同志因身感严重不适在湘雅医院检查时,医生严肃地告诫他:“以你的病情,必须马上住院治疗”,他却因为年底工作任务繁重,拿着医生的诊断书,当天就匆匆返回蓝山。就在去世前的当天上午,他还在为谋划蓝山政法工作蓝图殚精竭虑,呕心沥血。学习黄小兵同志,就要像黄小兵同志那样,坚持敬业奉献操守,发扬勇攀高峰、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至善至正,善作善成,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

  《通知》要求,要学习黄小兵同志牢记宗旨、人民至上的公仆情怀。黄小兵同志工作生涯都是在公安一线和公安、政法领导岗位,与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英勇斗争,为社会长治久安不懈努力。他以大义凛然的正气扶正压邪,以敢作敢为的勇气打黑除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安定和谐、公平正义。他心里始终装着群众,亲民爱民,一步步走进了百姓的心坎。分管信访工作,他敞开大门真诚对待群众,以耐心倾听、细致解释、公正处理赢得群众尊重和支持。向黄小兵同志学习,就要像黄小兵同志那样,“俯下去做群众的牛,站起来做群众的伞”,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为人民大众遮风挡雨,用真心保护群众、关爱群众、服务群众,以为民情怀和工作实绩赢得广大群众的赞誉。

  《通知》要求,要学习黄小兵同志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崇高风范。黄小兵同志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他从严管理队伍,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他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一生洁身自好;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在利益诱惑面前不为所动,多次严辞拒绝违法犯罪嫌疑人家属和个体老板的巨额贿赂。向黄小兵同志学习,就要像黄小兵同志那样,自觉加强党性锤炼,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要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形象。

  《通知》指出,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需要一大批像黄小兵同志这样的优秀政法党员领导干部,团结带领广大政法干警艰苦奋斗,顽强拼搏,不断开创政法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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