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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网毒贩被判死缓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吟丰 吴浪平 谢特波 时间:2017-07-13 08:35:03 

  6月21日,由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唐小军、刘丽娜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在娄底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唐小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丽娜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退补追查,找出“狗满满”

  2016年5月16日,娄底市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刘丽娜涉嫌贩卖、运输毒品一案,起诉意见书认定刘丽娜于2015年8月、9月先后2次伙同男友徐某及易某、戴某(均另案处理)向下线苏某(另案处理)贩卖冰毒1980.99克、麻古84.49克及500粒。

  承办人审查案卷材料后发现,侦查机关遗漏了刘丽娜和徐某于2016年3月、4月先后2次向苏某贩卖冰毒1200克、麻古500粒的事实。承办人认为,根据证据,应追诉刘丽娜这两笔遗漏犯罪事实。在进一步审查该遗漏事实过程中,承办人还发现,刘丽娜当时在广东东莞,而毒品交易地是在湖南邵阳,如果刘丽娜是负责介绍这两单生意,那真正的毒贩应另有其人。于是,下线苏某口中的毒品上家“狗满满”进入了承办人的视线,而侦查机关并没有查明此人的真实身份,也没有将此人移送审查起诉。

  贩毒人员使用绰号、代号交易的情况大量存在,“狗满满”真实身份需要查清。承办人决定退补侦查。刘丽娜供述,她虽然不知道“狗满满”的真实姓名,但他们见过面,此人是其男友徐某另一同伙唐某的叔叔。

  既然是唐某的叔叔,那“狗满满”很可能姓唐,承办人认为这条线索具有可查价值,与侦查人员沟通,深挖“唐姓男子”的具体情况。侦查人员辗转广东、湖南等多地取证,“唐姓男子”终于浮出了水面。此人名叫唐小军,绰号“狗满满”,50岁的他与刘丽娜同为邵阳籍徐某、唐某等特大贩毒团伙成员。2016年6月,唐小军因涉嫌贩卖毒品与徐某等人在他处被公安机关抓获,但由于其拒不承认贩毒事实,导致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只得以吸食毒品对其强制隔离戒毒。

  遭遇“零口供”,如何破局

  在戒毒所,面对讯问,唐小军拒不承认其与刘丽娜、徐某共同向苏某贩卖毒品的事实,甚至辩称他不认识苏某,也从未与苏某见过面。“这是一个经验老到的犯罪嫌疑人,正面不开口,那就从侧面突击。”

  办案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将重点转为寻找客观证据,赴深圳、邵阳、长沙、冷水江等地调取了刘丽娜、唐小军、徐某、苏某的通话详单,发现唐小军与下线苏某在案发时间段通话频繁,同时,苏某与刘丽娜、苏某与徐某、唐小军与徐某在同时间段内也频繁通话,且彼此间通话的时间点具有连贯性。

  随后,办案检察官又引导侦查员调取了徐某的银行交易流水及辨认笔录,查明了徐某供述的一个细节:“介绍唐小军两次向苏某贩卖毒品后,唐小军均于当天给他银行转了6000余元好处费。”另查明刘丽娜、苏某、徐某口中的贩毒人员“狗满满”“唐某的叔叔”就是唐小军。

  据此,承办人戳穿了唐小军“不认识苏某”的谎言。在证据面前,唐小军终于承认自己认识苏某,也承认相互打过电话,但依然否认其见过苏某。承办人反复审查补充侦查取得的证据材料,查明案发当时的同一时间点,唐小军与苏某通话记录上的IP地址相同。这证明两人在同一时间位于同一位置,从而戳穿了唐小军的谎言。

  自爆新事实,追诉到底

  虽然唐小军是“零口供”,但根据其他证据形成的完整证据链,2016年11月30日,娄底市检察院以唐小军涉嫌贩卖毒品罪予以追诉。开庭审理时,唐小军当庭继续否认其向苏某贩卖毒品的事实。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足以认定,法院对其辩解未予采纳。

  令人意外的是,庭审过程中,一直作无罪辩解的唐小军当庭供述:因吸食毒品,其于2016年6月10日以30元一克的价格向徐某购买了冰毒800余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贩毒在先,购毒在后的购买行为同样要认定为贩毒行为,且以其购进毒品的重量认定其贩卖数量。

  承办人建议法院延期审理,同时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要求查明唐小军购买冰毒的事实。经补充调取向某、唐某(均另案处理)、徐某等人的证言及通话详单、辨认笔录等证据后,今年5月5日,娄底市检察院对唐小军又追加起诉:唐小军以贩卖为目的,于2016年6月10日以30元每克的价格向徐某购进冰毒800余克。

  今年6月21日,经再次开庭审理,娄底市中级法院认定了娄底市检察院起诉书及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认定唐小军先后3次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冰毒2000克、麻古500粒,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以贩卖毒品罪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日前,两被告均提出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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