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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产权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谭 鑫 时间:2017-07-19 09:58:22 

干警赶赴执行现场。

法官宣读法律文书。

蒋某出言不逊阻挠执行。

蒋某扬言要对搬家公司进行报复。

法官拿出搬离物品清单请蒋某签字确认。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蒋某非法占有的位于零陵区萍洲工业园内的一处房屋进行强制清理、搬迁,并将物业移交给产权所有人乌某。

    2008年1月,蒋某起诉要求与乌某离婚,法院判决双方准予离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后,蒋某将自己分得的一半房产卖掉,强占乌某的另一半房产。

    2014年4月,乌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张贴搬迁房屋公告并将公告送达至蒋某手中。对此,蒋某采取撒泼耍赖、胡搅蛮缠、无理上访、自残自杀的手法对抗执行。法院多次调解,收效甚微,案件陷入僵局。

    2017年,随着零陵区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行动的启动,执行人员对该案制定了周密的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见证。

    当天,10余名执行干警依法对占用的房屋实施强制清场,对围观群众进行疏导。在执行过程中,蒋某情绪激动,上前阻挠执行人员,但很快被干警控制。随即,干警对财物进行了清点、登记,组织搬运工人搬离财物,并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了腾退全过程。历时4小时,该案终于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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