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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10位农民工讨薪难 法律援助来维权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李美玲 时间:2017-09-11 16:31:51 

  湖南长安网娄星区9月6日讯(通讯员 李美玲)9月1日,从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拿到民事调解书的刘某某等10位农民工欢欣鼓舞,他们在娄星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拿回了施欠的工资款5万多元,历时近两年的讨薪之路终于划上了一个句点。

  2015年娄星区石井镇搞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大跃村、江溪村将通村公路硬化工程承包给自然人杨某。杨某遂召集刘某某等 10人为杨某施工。2015年9月2日工程完成。经结算,杨某应支付10位农民工工资共105272元,但杨某以未结到全部工程款为由仅支付了10位农民工工资共51812元,尚欠工资53460元。杨某向10位农民工出具一个总欠条,该欠条由刘某某代收。但刘某某与其他农民工多次向杨某催讨时,均被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走投无路的10位农民工经人指引来到娄星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10位当事人。在听取主要案情后,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受理并审批该案,第一时间将案件指派给具有办理此类案件丰富经验的朱晚成律师承办。

  朱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了解到,杨某并没有承包工程的资质,江溪村和大跃村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且江溪村的工程款已全部支付给了杨某,大跃村的工程款也只欠杨某12100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律师迅速制定诉讼方案,将江溪村、大跃村与杨某一起列为案件的共同被告。2017年8月24日,该案在娄星区人民法院杉山法庭开庭审理,经过法庭与援助律师的努力,双方达成民事调解,由杨某在8月30日前支付10位农民工工资。目前,该工资款已支付到位,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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