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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构建“三全”格局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刘委东 时间:2017-09-08 09:32:28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免费、便民等特点,在新时期解决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作用凸显。近年来,我省不断构建全维度、全方位、全覆盖人民调解立体格局,全面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织就了一张张人民调解网,定纷止争、案结事了。3年来,全省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0多万件,实现了矛盾纠纷常态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8月底、9月初,记者深入一线,实地探究这张“网”的运作机制。

  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空间领域

  2017年5月,安乡县安宏乡唐家铺村老人王能贵来到安乡县人民法院官陵湖法庭,感谢法官帮其化解了18年的宅基地纠纷,老人说终于能过舒心晚年了。

  今年来,安乡县法院主动对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而这一便利来自于安乡县按照村(社区)行政区域和居住位置,以十户为单位,推选一名威信高、办事公道、热心调解的人担任“十户调解员”,形成了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为龙头,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义务调解小组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目前,安乡全县共有11910名“十户调解员”活跃在乡镇工作第一线。今年以来,共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630件;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162起、民转刑50起;全县民间纠纷也由同期年2100件下降到现在的1050件,下降率达50%,调解在基层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得到凸显。

  近年来,我省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重点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全面推动县(市、区)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区划调整和换届,加强和巩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人民调委会3.97万个,乡、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培养“调得了、调得好”行家里手

  5月24日,桂阳县龙潭街道山背自然村采石场纠纷案,在该村调解员刘潭军的调解下顺利达成协议。今年,桂阳县为使群众就近及时解决纠纷,该县提高经费保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全县设立1900余个纠纷受理点,聘请了1900余名群众为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

  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为根本,以“调得了、调得好”为目标,我省全力打造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全省现有人民调解员16.8万人,其中专职3.2万人。人民调解员队伍纳入司法行政培训整体计划,近3年全省累计办班2000余期、20多万人次参训,完成了全面轮训任务,培养了一批调解行家里手。

  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将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了足额保障和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立了每件50元至3000元不等的案件奖励标准,去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人民调解经费6830多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5%;近3年省财政累计安排“以奖代补”资金4200万元,人民调解员待遇得到保障,调解积极性得到激发,众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成效显著。

  向矛盾多发领域延伸

  位于永兴县交警大队一楼的调解接待室,成了退休法官李兵田的人生第二“职业舞台”。“有了专业调解员,我们的压力减轻了不少。”永兴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负责人说。

  近年来,永兴大调解格局瞄准矛盾多发领域,除常驻公检法外,还在国土、环保、交通等9个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部门和行业成立了专业调委会,调解机制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近年来,我省破解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调解难题,创建了以人民调解为纽带,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信访处置、司法调解、司法确认、刑事和解等无缝对接机制。目前,全省人民调解派驻法、检、公的工作室覆盖率分别达到91%、69%、87%。近3年全省诉前引导人民调解2.1万件,司法确认案件5296起,三调联动效力不断提升。同时,每年聚焦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调处活动,先后部署开展了“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和“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0万余起,其中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10万多起,防止民转刑8921起、群体性械斗5833起、集体上访1.5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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