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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起涉黑大案,依法批捕51人

 文章来源:掌上长沙 作者:邓艳红 时间:2018-06-20 09:22:27 

  长沙晚报记者 邓艳红

  5月28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将周某某等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第18起涉恶案件。

  早在今年2月,长沙市检察机关就开始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发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75人,起诉涉恶案件18件13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5件8人。

  案例:全市首起涉黑大案,依法批捕51人

  今年4月28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对王某珏、巴某峰、贺某祥、赵某珍、梁某辉、苏某、彭某成、李某等为首的组织卖淫团伙的51名涉黑成员批准逮捕。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苏双技告诉记者:这是全市首起涉黑大案,检察机关依法对公安机关报请逮捕的52名犯罪嫌疑人中的51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构罪不逮捕的决定。同时,对7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指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完善案件证据。

  苏双技介绍,经初步查明,以王某珏、巴某峰等为首的涉黑团伙盘踞在长沙市从事“发卡招嫖”组织卖淫活动,分层级形成了以上述等人各自为首的“发卡招嫖”小团伙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同时通过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方式对其他“发卡招嫖”团伙进行打压,实施了一系列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机制:与公安、法院建立重大案件联席会商制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整合侦监、公诉、控申等业务部门和各综合部门力量,形成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全院联动的态势。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75人,起诉涉恶案件18件13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5件8人。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化专项斗争持续开展,市检察院会同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对全市范围内一些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特别就“11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制定类案取证指引意见,统一证据标准和定罪量刑尺度。

  对各区县(市)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对跨区县(市)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由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牵头办理;对在当地可能存在“保护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指定异地办理。建立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加强侦、捕、诉衔接,完善侦监、公诉、控告等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重点建设信息共享协同办案机制,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察委联系,共同建立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制度,对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察委,防止就案办案,确保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得以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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