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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这个基层检察院的工作获首席大检察官点赞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时间:2018-07-17 16:01:32 

  红网时刻7月17日讯(记者 郑涛)7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有关司法改革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张军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在我国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迎接新时代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解决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法治、民主的新需求。

  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丁维群汇报了湖南省检察系统有关改革情况。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检察长马贤兴作为这次参加座谈会的唯一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代表,汇报了内设机构重构、有关办案机制改革情况和加强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防治的建议。

  会上,张军听取雨花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和办案机制改革的情况汇报后,特别要马贤兴谈谈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马贤兴就此汇报了在改革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价值理念冲突、对某些案件存在的侦查懈怠,如何监督和考核考评等配套机制,如何科学化、简明化等问题。马贤兴具体谈到,探讨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不能脱离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需要平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冲突,需要重新认识逮捕的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构建既符合法治精神又符合中国社会治安状况的逮捕价值观、建立类别化逮捕审查标准、探索逮捕与恢复性司法的结合,建立符合司法规律有利于促进办案和实现公平正义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最后,马贤兴还汇报说:“现在虚假诉讼和虚假仲裁在某些地方还比较严重,这需要民事检察监督予以充分关注。”张军对此表示充分肯定。

  据了解,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是湖南省典型的案多人少的基层检察院之一。从2017年4月1日以来,该院认真贯彻中央司改方针,取得省、市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大力推进内设机构和刑事检察办案机制改革。打破传统的行政管理机制,将原来13个内设部门精简重组为6个机构,即刑检一、二、三局、民行检察局、检务监管局和检务保障局。办案机制改革遵循办案的本质规律,充分体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精神,将批捕、审查起诉、对侦查活动、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执行的监督均由同一检察官进行,较好地克服了内设机构过多、职能与办案脱节的弊端。一年多来,全新的办案机制运行良好,检察官主体地位凸显,法律监督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司法质效明显提升,办案周期大幅缩短,尤其是审查起诉平均每案由改革前的58天减少为29天,司法改革“雨花模式”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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