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治安防控

“外甥嫖娼被抓”舅舅接到焦急求助帮交罚款 求助电话牵出跨省诈骗团伙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宋凯欣 罗钰涵 时间:2018-09-17 10:04:45 

  近日,益阳沅江公安经过三个多月的精心经营,辗转云南昆明,广东广州、湛江、茂名、珠海,黑龙江佳木斯,内蒙乌兰浩特等地开展工作,成功侦破 "5.9" 系列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10 名,现已落实 20 余起案件,已核实的涉案金额达 56 万余元。

  " 外甥嫖娼 " 被抓求助舅舅

  2018年5月9日上午9点,高先生如往常一样在家整理家务,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接通后,电话的另一头传来焦急的声音:" 舅舅!我在外面嫖娼被抓了,现在这边要交一万块钱的罚款,这种事不好告诉我妈,舅舅你先借我点钱,回来再还给你。" 听到消息的高先生心急如焚,立刻让妻子曾女士去银行打款。

  钱汇过去后," 外甥 " 的电话又打了过来:" 舅舅,我还有两个朋友关在这里,你再帮我打一万块钱吧。" 此时的高先生和曾女士方才感到事情有点儿不对劲儿了。高先生急忙拨打了其姐姐的电话,才得知自己的外甥并未出门,一直待在老家。当高先生再次回拨电话,却发现对方电话已关机。此时,高先生意识到自己这是掉进了一个电信诈骗陷阱。

  而同一天住在沅江城区的吴先生和刘先生也相继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人诈骗了。经询问,民警发现这三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都是先期与受害人电话联系,冒充受害人外甥侄儿等,告知受害人以前的电话号码不再使用,改用现在的这个联系电话,在取得受害人信任之后,要求受害人将此号码(即诈骗作案手机号码)保存,之后一两天便以其在外地嫖娼被抓需要缴纳罚款为由,要受害人汇款了难。这几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共计 7 万元。

  经侦查发现,这几起诈骗案件的诈骗银行卡和诈骗电话均有交集:高先生与刘先生都是将钱汇入了同一个银行账号;而吴先生和刘先生接到的是同一个诈骗电话。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由此判断以上三起案件均为同一团伙所为。

  揭开 " 外甥 " 真面目

  为了尽快查明案情,打掉这一犯罪团伙,专案组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数据分析,从蛛丝马迹中确定嫌疑人身份及资金流向,同时派出一组民警辗转广东多地区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工作,迅速掌握了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其中三名为沅江新湾人,分别是袁某明(男,24 岁)、刘某雄(男,26 岁,)、廖某科(男,25 岁);一名广东电白人:陈某军(男,34 岁)。

  5 月 11 日,舒先生被该团伙以同样的作案手法诈骗 12 万元。从前段侦查掌握的情况来看,该犯罪团伙以陈某军为核心,邀集袁某明等人共同实施电信诈骗,从犯罪预备到犯罪实施,分工明确、脉络分明、数量庞大。至此,由陈某军等人组成的电信诈骗团伙逐渐浮现。

  2018 年 5 月 28 日 16 时,专案组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某小区十号地 1302 室同时抓获嫌疑人刘某雄、廖某科;当天 23 时许,在沅的专案组成员在新湾镇毛田村将袁某明抓获。

  专案组在抓获该三人后,通过审讯,又挖掘出两名广东电白籍嫌疑人:林某崇(男,28 岁),李某荣(男,29 岁)。经民警调查,发现林某崇汇款资金来源于林某(男,46 岁,广东电白人)。

  随着案件侦办工作的不断深入,案件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工、犯罪环节越来越清晰明,扩线深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专案组发现这绝非是发生在沅江的一个孤立、偶然的案件,背后一定有一条完整的犯罪链环。

  专案组通过调取 ATM 机监控视频,发现多名 " 车手 "(诈骗团伙中的取款人)。经团伙成员辨认,确定身份系徐某勇(男,24 岁,湖南江华瑶族人,因涉嫌诈骗被黑龙江佳木斯公安局前进分局抓获)、黎某金(男,24 岁,湖南江华瑶族人)、黄某强(男,30 岁,广东广州人)、邓某兴(男,23 岁,广东省佛冈县人,黄邓二人因涉嫌抢夺被广州警方于 5 月 28 日抓获),李某民(男,25 岁,广东电白人),徐某(男,23 岁,湖南江华瑶族人)。

  " 外婆家 " 的来客

  为实现对该案的成功侦破,确保将涉案嫌疑人顺利抓获,专案组通过研究分析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在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点日夜连续蹲守。时机成熟,专案组民警果断出击,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崇、李某荣、林某及陈某军等人。随着多名嫌疑人陆续被抓获归案,该系列案件的案情越发清晰。

  经审讯,2017 年以来,陈某军邀集并安排 " 话务组 " 成员廖某科、刘某雄、袁某明负责拨打电话以 " 猜猜我是谁 " 的方式欺骗受害人,并使用李某民提供的银行账号作为受害人上当后汇钱的账户,由李某民联系徐某勇,再由徐某勇安排 " 车手 " 黄某强、邓某兴等人取款,黎某金、徐某二人负责看守 " 车手 " 取款,取出钱款后李某民拿走约定的属于 " 车手组 " 的分红,剩余的钱款再转存至林某崇的银行账户,由陈某军负责分成给 " 话务组 " 成员并从中获利。

  每一笔赃款的分成比率为实施诈骗得逞的 " 话务员 " 得 40%,陈某军得 38%," 车手组 " 得 22%(其中李某民得 20%," 车手 " 得 2%)。据陈某军交代,2017 年以来,其团伙实施诈骗所获赃款总计 56 万余元。

  目前,陈某军等人因涉嫌电信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潇湘晨报记者 宋凯欣 实习生 罗钰涵 益阳报道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