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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00”后涉恶案遇上青少年法治宣传……

 文章来源:潇湘剑语 作者:张易 时间:2018-09-28 16:34:51 

  “像今天坐在这里的你们一样,十几岁的孩子,最好的青春年华,本该阳光、健康地成长。然而画面中的他们,此时身陷囹圄。”

  “希望你们做好情绪管理,培育健康心理,不要被‘好面子’‘冲动’‘逞强’‘哥们儿义气’等思想左右。”

  ……

  这不是一堂普通的课,授课的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的检察官;

  ▲9月25日下午,湘西州“扫黑除恶 以案说法”法治宣传活动现场。

  这不是一堂普通的课,讲述了一个月前湘西法院集中宣判的未成年人涉恶的案例;

  ▲现场播放的PPT截图

  这不是一堂普通的课,听课的是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工程系的800余名学生;

  ▲全神贯注听课的学生

  这不是一堂普通的课,@中国长安网、@湖南政法综治、@湖南省司法行政、@湘西州人民检察、@边城审判、@湘西公安共6个官方微博进行了同步直播……

  10人犯罪集团“忠义堂” 8人为“00”后

  2017年1月17日晚21:32许,在湘西州吉首市一小巷子里开小麻将馆的老板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一群年轻人围堵了他的店门,多数是十几岁的男孩,开口嚷嚷要向“忠义堂”交“保护费”。她本来想拖延拒绝,有几个人从外套里拿出明晃晃的“关公刀”,还有人不耐烦地用刀子使劲砍椅子靠背。看这阵势,老板哆嗦着拿出了当天赚的几百块钱……

  ▲监控视频截图

  “由于行业特殊,被抢麻将馆老板在受到威胁后,大多选择息事宁人,不敢报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做法纵容和助长了‘忠义堂’的气焰。”吉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杨超说,犯罪集团主犯张明等人也就是利用了被害人的这种心态,才屡屡作案。

  2017年1月至3月,“忠义堂”恶势力犯罪集团十人共持刀和钢管在吉首市城区抢劫麻将馆19 次,抢劫20余名被害人人民币6000元,毁坏财物价值人民币11900元,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破坏了社会治安稳定。

  吉首警方火速行动,很快,“忠义堂”恶势力犯罪集团10人全部落网。令办案民警们诧异的是:“忠义堂”成员老大张明系累犯,有8人为未成年人,其中3人未满16周岁!

  ▲庭审现场

  2018年3月22日上午9点,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明、杨逵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案。这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西州宣判的第一起扫黑除恶案件。

  跟着大哥混 “有面子”

  2017年初,刚刑满释放的张明组建名为“忠义堂”的QQ群,并通过同学、朋友等各种关系,吸纳杨逵、石某、吴某等人为“忠义堂”成员。

  “他蹲过监狱、认识一些‘大老板’……”早早踏入社会的这些95、00后的孩子眼中,跟着明哥“混”,“有人罩着,有面子、没人敢欺负。”

  平日里,张明通过QQ群向石某、吴某发号施令,而其他成员则听从石某、吴某安排。“没地方住,张明给我们开房,没钱吃饭,他会请我们吃夜宵。”龙某东在法庭上供述,张明所租住的房屋平时供“忠义堂”成员居住,有时给成员提供生活费用以及钢管、砍刀等。

  ▲成员与砍刀“合影”

  “这些孩子是来自周边农村的留守儿童,从小父母就在外地打工。”杨超介绍,团伙里很多人小学、初中都没毕业,就离开学校来到城里,“由于缺乏父母管教,再加上本身的厌学、叛逆情绪,很容易误入歧途。被捕后,虽然他们对自己抢劫等不法行为供认不讳,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还认为,‘自己没有犯什么大事’。” 民警表示,法治意识的淡薄,是他们酿成大错最主要的原因。

  2018年8月23日上午,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忠义堂”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案。

  对被告人张明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对杨逵等其他9名被告人,根据罪责,分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湘西州扫黑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9月25日举行的湘西州“扫黑除恶˙以案说法”法治宣传活动,是全州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活动的一个序曲,“深度宣传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不仅增强了学生扫黑除恶反欺凌意识,发挥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更能带动家庭认识‘扫黑除恶’重大意义,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在全州营造全民知晓、全面参与的浓厚氛围。”

  法官说法:

  法院认为,张明、杨逵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19次,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10名上诉人均为“忠义堂”组织成员,张明是为组织成员提供住宿及作案工具,系首要分子。石某、吴某为骨干成员,组织成员经常纠结在一起,共同故意多次实施以上抢劫行为,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对张明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石某、吴某犯罪时未成年,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鉴于石某、吴某系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不宜减轻处罚。杨某、向某考、石某江系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龙某东、向某杰、石某系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均系从犯,可减轻处罚。除张明外,其他9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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