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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文章来源:湖南省法学会 作者: 时间:2018-10-11 10:24:14 

  湖南省法学会

  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现将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围绕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成果转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型及经费资助

  1. 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四类。所有课题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依据《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确定的题目进行申报。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不能改变题目,可以确定若干研究角度;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可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主要研究方向。

  2. 经费资助:重大课题10万元,重点课题5万,一般课题3万元,青年课题2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具备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重大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青年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4. 重大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8人,重点课题不少于5人,一般课题、青年课题3—5人。课题组成员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专家和从事实务工作的行家,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

  5.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且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追回课题经费。

  四、课题实施

  1. 省法学会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工作。

  2. 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省法学会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立项结果在湖南长安网上公布;获准立项的,省法学会发给课题负责人立项通知书。

  3.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课题组成员的聘任、课题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等,并承担相应责任。

  4. 课题实施期间,省法学会将采取书面审查或听取汇报的方式对课题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评审结项

  1. 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应认真填写《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后,将最终研究成果和成果摘要报送湖南省法学会办公室。

  2. 省法学会将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课题成果鉴定等级分为免予鉴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四种。

  3. 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1个月向省法学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课题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六、申请办法

  1. 课题申请人在湖南长安网下载《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及相关附件,以WORD文档的形式认真填写。课题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课题申请人需提交《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5份、《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5份,并发送电子版(需注明: 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材料)。

  电子邮箱:hnsfxhyjb@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一号省委三办公楼湖南省法学会办公室,邮编:410011

  联 系 人:罗良方 李 翔

  联系方式:0731-82688724 82688722。

  附件:1. 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 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3. 湖南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湖南省法学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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