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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运输烟花爆竹126件 货主被处行政拘留10日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史明华 舒莎 时间:2018-12-24 17:30:52 

  湖南长安网12月24日讯(通讯员 史明华 舒莎) 12月24日,沅陵县公安局警务平台对外发布通报:12月19日,五强溪镇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治安巡逻中,查获无证运输烟花爆竹厢式货车1辆,现场扣押烟花爆竹126件640发,货主何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

  12月19日凌晨,夜色微寒。五强溪镇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治安巡逻中,发现一可疑车辆便示意停靠接受检查,奇怪的是驾驶员并没有按照民警的手势靠边停车,而是猛打方向盘往不远处的岔路口驶去。待民警驾车赶到时,岔路口可疑车辆旁一男子正在东张西望。经盘问,男子坦陈,自己姓张,18日22时许,货主何某以50元的劳资费雇佣他帮忙搬卸货物。他们从桃源县观音寺镇出发赶往沅陵县官庄镇。12月19日凌晨途经五强溪镇桥子坪村时,货主何某发现路边有警察,便把车开到岔路口,要自己下车查看警察是否跟了过来,他却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了。民警当即扣押了这辆车,并对车上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点,这批烟花共126件640发。随后,巡逻民警通过电话与何某取得联系,劝说他主动来派出所接受调查。

  19日10时许,慑于警方压力,几经思量的货主何某走进了五强溪派出所。经询问,何某对其在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许可证》和悬挂危险标志的情况下,雇用他人以厢式货车将126件640发烟花爆竹从常德桃源运往沅陵官庄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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