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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城管聘请“驻队律师”协助执法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永亮 李向红 马星 时间:2019-01-07 08:48:54 

  湖南日报1月6日讯(李永亮 李向红 马星)“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荷塘区城管部门可向门店经营者追究法律责任……”1月3日,在株洲市荷塘区经营一家汽车会所的刘老板收到一封律师函,原因是其会所占道经营。

  发函的是荷塘区城管大队“驻队律师”。这是株洲城管推行“律师驻队”协助执法以来,第一次以法律文书形式督促市容环境问题整改。

  “城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城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株洲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精神,2018年8月,株洲市城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全面推行城管“律师驻队”协助执法工作新模式。该市及县(市、区)城管执法单位,以购买服务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常驻城管执法单位,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法制培训、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等服务,监督和规范执法工作。

  “专业律师‘驻队’,能促进城管规范、文明执法。”“驻队律师”张超说。

  目前,株洲市各县(市、区)城管大队共聘请了22名专业律师“驻队”,已开展法制教育16场次,培训城管队员62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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