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治安防控

经营“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达2亿元!

 文章来源:“郴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时间:2019-02-01 16:43:59 

  近日,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共抓获嫌疑人23人,涉案虚开金额价税合计达2亿元,涉税金额2000余万元。

  主犯负案潜逃,民警“大海捞针”

  2016年10月17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侦办一起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资兴市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2013年起,多次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签订虚假合同,进行虚假的资金往来,虚开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

  2016年10月27日市局经侦支队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在对该公司税务、工商、银行等资料进行查询时,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胡某平有所察觉便负案潜逃。

  民警一边对胡某平进行追逃,一边多次前往胡某平的老家进行调查摸排,并对其家人做劝投工作,但半年时间内民警未能发现胡某平任何踪迹。

  2017的7月23日,案件出现转机。主办民警傅祥发现胡某平好像回过郴州,于是认真梳理、分析胡某平可能出现的区域,并调取了海量的监控视频。在连续查看了10天的监控视频后,终于在一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里发现胡某平乘坐计程车离开的画面。

  主犯落网后,其他嫌疑人逐一攻破

  依靠这唯一的画面,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胡某平可能潜伏在郴州市嘉禾县与永州市新田县交界的陶岭乡陶岭村黄牛冲组,于是民警化妆进入该村庄秘密侦查。就在民警摸排出胡某平藏匿地点时,胡某平又突然失去踪迹。无奈之下,民警返回郴州将每一个与胡某平有关系的人物进行再梳理再排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查到2017年10月13日晚胡某平曾乘坐朋友的车辆回到郴州。于是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最终在郴州市某花园小区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平抓捕归案。

  主犯落网后,为将该案的资金流向、发票流向等情况查得清清楚楚,专案组历时15个月,调取的证据资料多达123卷、案卷多达2万余页,终将案件查清,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千多万元。同时,民警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一一抓捕,截止到2018年11月20日,民警辗转广东、湖北、广西、江西、云南等多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

  空壳公司

  犯罪嫌疑人胡某平于2013年8月,出资4万元,从邓某辉手中购买了资兴市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并变更法人代表及股东,以个人单独出资的形式经营资兴市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在胡某平经营资兴市辉某物流有限公司期间,公司仅聘请会计王某湘和出纳谢某竹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做账和申报纳税,而胡某平则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联系业务。其在资兴市财政局租用两间办公室作为办公用地,公司并无实际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

  经查,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期间,胡某平在辉某公司没有发生实际运输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联系或者他人介绍为资兴市、桂阳县、临武县、宜章县以及广东、广西、江西等多地的130多家公司虚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多达1648份,涉案金额2.49亿元,税额2700余万元,价税合计2.76亿元。

  2019年1月15日,该案移送至检察院起诉。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中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法分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私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守法企业的利益。民警提醒,作为一名公民,应知法守法,切勿受利益驱动,以身试法。

  下一步,公安部门会加强对涉税违法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进行研判,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企业的依法纳税行为。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