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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8万元要还40万元 8名男子涉嫌套路贷犯罪被批捕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19-02-15 09:32:37 

  湖南日报2月14日讯(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胡奕)借款8万元,只拿到51000元,最终要还款40余万元……近日,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阚某、汤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

  自2016年起,犯罪嫌疑人阚某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公司。被害人李某某于2017年4月与犯罪嫌疑人阚某签订8万元借款合同。在收取保证金、服务费、家访费之后,被害人李某某实际到手51000元。

  还款期间,因周期太短、利息太高,被害人李某某无力继续归还借款,犯罪嫌疑人阚某以此为由,单方面认定被害人李某某违约,随即指使何某等人对被害人李某某进行言语威胁并要求立即结清债务。

  被害人李某某无奈之下与犯罪嫌疑人汤某某签订10万元借款合同。之后归还阚某45000元本金加13000元违约金结清阚某处所有欠款。 经统计,犯罪嫌疑人阚某通过收取借款手续费、索要高额违约金、续借费、保证金等方式诈骗李某某共计68000元。

  期间,李某某无奈只得向另一个套路贷犯罪嫌疑人汤某某进行借款。汤某某利用同样手段,最终诈骗李某某共计326378元。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常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若被害人无力偿还借款合同上的全额资金,犯罪嫌疑人则会通过扣留被害人的车辆、指使下属结伙威胁、恐吓、打骂被害人、使用油漆在被害人家门口写下“奠”“某某死全家”等字眼骚扰被害人及其家人等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还钱。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阚某团伙及犯罪嫌疑人汤某某团伙组织成员均有三人以上,均有首要分子,组织成员固定,组织成员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属于利用“套路贷”进行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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