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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检察长同台办案 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19-04-18 17:22:21湖南长安网4月18日讯(通讯员 刘智)为深入推进“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4月17日上午,津市法院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旁听龚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庭审。
该案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覃业辉担任审判长,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朝阳出庭公诉。起诉书指出,2016年7月,被告人龚某某在津市注册成立了津市某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期间,被告人龚某某在明知某公司与江西旭福纺织有限公司、抚州市华源纺织有限公司、长葛市雪羽布厂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赚取发票金额约2.10%-2.22%的开票费,以某公司的名义给江西旭福纺织有限公司、抚州市华源纺织有限公司、长葛市雪羽布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78份,价税总额共计人民币8630321元,其中销项税款共计人民币992868.83元,龚德勇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5769元。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代表和委员们详细观摩了庭审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整个庭审过程,并不时做着笔记。整个庭审依法进行,程序到位,过程简洁紧凑、重点突出。
该案将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