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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清风正气 扫出“绥宁特色”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斌 侯秀山 谭历伟 时间:2019-05-08 09:48:44 

  打出清风正气 扫出“绥宁特色”

  ——绥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侧记

  近日,绥宁县举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做法和成果。

  去年以来,绥宁县紧紧围绕打击重点,结合绥宁实际情况,调配专业力量,集中优势资源,实行以打开路,综合治理同步跟上,扫黑除恶强力强势推进,形成扫黑除恶 “绥宁特色”,打出“扫黑、除恶、治乱、强基”的“绥宁战果”。

  建立“四果督战法”

  架起“问责高压线”

  坚持高位推进,制订出台《绥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2018-2020)实施方案》,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党委(支部)书记抓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扫黑除恶逐级约谈制度。县委主要领导10次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批示,3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2次主持召开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专题调度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县政府主要领导3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问题,并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纪检、组织、政法、宣传、公安、检察、法院的主要负责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对于9个重点乡镇,县委书记进行了重点约谈。对于重点成员单位,县长组织开展了集体提醒谈话。专项斗争以来,全县累计约谈人数超过600余人次。

  为了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县扫黑办与县扫黑除恶重点成员单位、各乡镇、各派出所,乡镇与辖区村(社区),层层签订扫黑除恶工作责任状。全县建立起“宣传发动看成果、线索摸排看结果、打击深挖看战果、综合治理看效果”的“四果督战法”,并架起“问题整改不到位前,有关责任领导工作岗位不异动”的“问责高压线”,倒逼落实直接责任和工作责任,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实行签字背书制

  落实“四个一”要求

  广泛宣传,全面发动,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村(社区)均建有扫黑除恶宣传橱窗,各乡镇均设立大型的扫黑除恶永久性户外广告牌,全县所有中小旅馆、娱乐场所、客运车辆、公交车辆、的士都安装扫黑除恶宣传牌,2万份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和扫黑除恶通告张贴到全县各村(社区)各自然院落。同时精心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三进”活动,将宣传发动向农村、企业、学校延伸。县、乡、村三级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同时出台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政法各单位和各乡镇各单位均设立了举报电话、邮箱,从而撒下“天罗地网”。

  坚持把线索和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乡镇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和村(社区),不定期逐村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并实行“谁摸排、谁签字、谁负责”签字背书制度。目前全县17个乡镇全部消除线索摸排“零登记”。组织、交通、交警、文化、建设、信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摸底。对2017年以来公安不移、检察不捕、法院判缓刑的案件逐案过筛。对所有排查出的线索,建立线索台账,按照“一条线索、一份登记表、一份核查报告、一份签字背书表”的“四个一”要求,逐一整理装袋归档,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线索有回音。

  严格双向移交制

  开展“双专班”办案

  坚持扫黑与“破伞”协调并进,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交制度,开展“双专班”办案,实现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向发力、直查快办。深挖“保护伞”,实行“一案三查”,对每一个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查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经济来源和去向,严查在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中徇私枉法行为,严查监管主体在黑恶犯罪势力团伙坐大成势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为坚决刹住办案说情风,县委出台规定,凡是党政干部打招呼说情的,一律书面记录在案,一律纳入“保护伞”调查,一律由纪检部门做党纪政纪处理。为确保办案质量,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研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挤压黑恶势力活动空间和滋生土壤。把重点领域整治与脱贫攻坚精准结合,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攻坚领域法律利剑行动”;把重点行业整治与服务高质量发展精准结合,组织开展县域重点工程项目阻工闹事、强揽工程专项排查;把突出问题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结合,有效解决了水淹区电改工作推不动的问题,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入推进黄赌毒、盗抢骗等群众高度关切的社会治安问题整治;把重点乡镇整治与基层组织建设精准结合,整顿了一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调整撤换了一批基层组织负责人,排查并处理了一批有问题的基层干部。

  截至2019年4月14日,全县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8起,打掉涉恶集团2个、涉恶团伙5个,抓获涉黑涉恶人员71人,判决6件35人,收缴、罚没黑恶势力非法所得100余万元。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件,办结4件,开除党籍4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5件,办结6件,党纪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3人。取得了治安形势持续改善、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基层组织持续加强、发展环境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的可喜效果。

  在2018年度全省综治民调中,全县综合得分排名全市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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