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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警方“云剑”出击 4天内5人接连到案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刘烈攀 陈丹 时间:2019-08-02 16:24:06 

  湖南长安网8月2日讯(通讯员 刘烈攀 陈丹)“云剑”行动开展以来,永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立足本职、强化措施、持续加大对在逃人员的缉捕力度。大力开展劝投和追捕工作,对在逃人员形成强大威慑力,短短四天内,5人接连到案。

  【7月24日 马田派出所劝投一名寻衅滋事在逃人员】

  7月24日,随着最后一名逃犯史某桃的投案自首,至此,2018年2月12日晚发生在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的一起寻衅滋事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2018年2月12日20时许,马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有人打架。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系史某健酒后失控在医院与前来就诊的刘某发生纠纷,史某健动手殴打刘某,陪同史某健来就诊的史某桃、史某军等人帮忙殴打刘某等人并损坏医院办公设施。案发后,涉案嫌疑人史某健、史某超、史某军等四人先后被马田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犯罪嫌疑人史某桃不知去向,民警通过多方调查走访,得知史某桃已经潜逃,办案民警依法将史某桃网上追逃,并多次到史某桃家走访,希望家属规劝其投案自首。

  7月24日,迫于压力,史某桃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马田派出所,如实供述了其参与马田医院打架的犯罪事实,至此,涉嫌寻衅滋事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办案民警为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目前,史某桃已被永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史某桃到案

  【7月25日 刑侦大队劝投一名涉恶在逃人员】

  7月25日上午10时许,涉恶网上逃犯房某康(男,30岁,郴州市桂阳县樟市镇人)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永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2018年8月20日,永兴县公安局在侦办陈某等人故意伤害致死案时发现:2017年8月份的一天,房某康、陈某等人为向郭某索取赌债,将郭某从郴州苏仙宾馆强行押往永兴县柏林镇福佳宾馆非法拘禁了40多个小时,最后郭某同意还赌债10万元后,房某康、陈某等人才将郭某放回家。得知陈某被抓后,房某康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一直逃亡在外,永兴县公安局将房某康列为网上追逃后,一方面安排民警多次赴房某康桂阳老家进行走访调查,摸排社会关系,同时规劝房某康的家人督促其投案自首,一方面组织民警对房某康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搜捕。在追与劝的催化下,犯罪嫌疑人房某康于9月25日上午10时来到永兴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房某康对自己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房某康已被永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涉恶犯罪嫌疑人房某康到案

  【7月26日 湘阴渡派出所成功规劝两名寻衅滋事网上逃犯投案自首】

  7月26日,永兴县公安局湘阴渡派出所成功规劝两名寻衅滋事网上逃犯邓某恒和黄某权投案自首。

  2016年10月27日15时,嫌疑人雷某义进入永兴县职中时无故对着学校大门踢了一脚,当值门卫彭某晴指责雷某义的行为不妥且社会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由于雷某义中午喝醉了酒,一身酒气熏熏的雷某义借着酒劲一言不合就动手殴打门卫彭某晴,雷某义拿着椅子准备打门卫彭某晴,门卫彭某晴顺手拿出一把割草的镰刀进行抵抗,在扭打过程中门卫彭某晴将雷某义脖子划伤。随后,雷某义打电话纠集黄某权、邓某恒、雷某义、邓某、黄某刚、黄某、曹某文、李某等社会人员进入校园报复,将学校政教处窗户打坏并多次群殴学校老师曹某平。接到报警后,处警民警及时将受伤门卫彭某晴以及老师曹某平送往医院医治。案发后,雷某义、邓某、黄某刚、黄某、曹某文、李某等人被公安机关陆续抓捕到案,只有邓某恒和黄某权东躲西藏一直未归案,经民警多次上门入户积极的做家属思想工作,通过讲法律,摆事实的规劝方式,在强大的法律威严和舆论声势高压下,犯罪嫌疑人邓某恒和黄某权在家属的陪同下于2019年7月26日到湘阴渡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恒和黄某权已经被永兴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7月28日 城关派出所抓获一名故意伤害在逃嫌疑人】

  7月28日 ,永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抓获故意伤害一名在逃嫌疑人。

  2015年1月14日19时许,城关派出所接代某归电话报警:在县城坳头上街,发生打架事件。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核实系犯罪嫌疑人胡某成(桂阳县仁义镇人)与代某归系前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在一起的时候,胡某成陆陆续续给了一万余元钱给代某归做为零用。两人分手后,胡某成要求代某归归还其一万余元现金,代某归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代某归现任男朋友陈某刚与胡某成发生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胡某成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将陈某刚头部捅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造成陈某刚轻伤二级。

  目前,胡某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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