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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庭长帮人深圳买房记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时间:2019-08-14 15:54:26 

  法庭庭长帮人深圳买房记

  益阳南县一法庭庭长炮制假案176起案发后潜逃近6年,落网后被控两宗罪 

  6月5日,余迪钧离开留置点。当日,益阳市资阳区监委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图/受访者提供

  七年前的那个下午,余迪钧的人生开始驶向一条失控的轨道。

  作为法庭庭长,他和房产中介“分工”,炮制虚假诉讼176起,通过虚拟债权关系、庭审和所谓调解,最终执行真正的房屋产权办理过户手续,让本没有购房资格者购买到深圳住房,致使国家损失税费4000余万元。

  当意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行将败露时,他畏罪潜逃了。在湖南衡山县的小出租房里,他隐姓埋名度过了近6年的时间。

  因为生病,他无数次泪流满面思念家乡,但始终没有勇气踏上归途,直至追逃小组将他的行踪锁定。

  6月5日,留置整整50天后,益阳南县人民法院三仙湖人民法庭原庭长余迪钧被带离留置点。与此前被抓捕时给办案人员留下的印象类似,他穿戴整洁,表情平静。

  当天,益阳市资阳区监委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7月12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向资阳区人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

  不速之客

  房产经纪人的“诱惑”

  2012年,余迪钧45岁,这是他担任南县法院三仙湖法庭庭长的第八年。

  这年5月,他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两名不速之客打破。这两人是房产经纪人管林文(另案处理)和金刚(另案处理)。

  自2010年5月开始,深圳市开始对购房及过户条件进行限制,大量有房产交易意愿的人员因不符合条件无法在深圳买卖房产。管林文和金刚看到了“商机”,想了一个赚钱的路子:先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再通过协议管辖的方式将案件放到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由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来达到房产司法裁决过户的目的。

  为何选择南县?因为管林文和金刚都是南县人。

  管林文向余迪钧提供了法院办理类似案件的全套资料,并对他说:“诉讼资料我们都会准备好,当事人都在深圳且都不会来参加诉讼,你把相关法律文书做好以后,直接到深圳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为进一步消除余迪钧的顾虑,管林文做出“承诺”,“到了深圳,我们除了支付诉讼费,你的吃喝玩乐住行等费用我们全包,搞定之后还有‘好处费’。”

  余迪钧很纠结。他在三仙湖法庭做了八年,眼下很可能被提拔。办还是不办?

  房产经纪人又安慰他说:“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没人告发是不会发现的。目前全国都有这样的操作,没看到谁出事了。”

  在“自欺欺人”的幻想和“好处费”的诱惑下,余迪钧的防线很快被“攻破”。

  权力失控

  庭审和调解都是假的

  彼时,深圳实施的住房限购政策如此规定: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超出上述条件的居民家庭在深圳市购房。

  王某现住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福园小区。但在2012年,王某并不符合购房资格。他是如何成功购房的?

  资阳区监委办案人员介绍,根据王某的证言,他的房是通过深圳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买的。商谈中,中介拿出一堆准备好的白纸让他签字,且许诺保证房子可以过户。之后,中介通知王某去深圳市房产交易中心递交他们准备的材料,一周后,王某就领到了房产证。

  递交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笔录》、民事调解书的“送达回证”、《执行和解协议》、执行结案通知书的“送达回证”等等。

  但事实上,王某并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没有接到过法院的传票和电话通知,甚至没去过益阳南县,更谈不上参与庭审或者调解了。

  “庭审是假的,调解是假的,只有执行是真的。”办案人员介绍。多名购房者的证言显示,他们原本不符合深圳购房政策,后通过房屋中介以虚假诉讼获得法院裁决的方式,在深圳成功购买了房屋。

  这一系列操作的关键人物,就是余迪钧。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余迪钧违反程序开庭,在未通知当事人且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制作开庭笔录,违规审判“案件”;违反执行规定,将上述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带至深圳,让房屋买卖双方补签名字,并向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送达相应法律文书,最终导致该中心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经查,余迪钧与管林文等人炮制的虚假诉讼达到176起,致使国家税费损失4800多万元。余迪钧本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4.2万元。

  畏罪潜逃

  流浪猫狗一样凄凉孤单

  2013年11月,余迪钧收到消息:益阳市检察院已在深圳调查南县法院法官办理的案子。

  余迪钧知道自己离案发不远了。他盘算着潜逃。

  留置期间,他回忆离开的那一刻依然印象深刻。“2013年11月27日,初冬季节,天空灰蒙蒙的。从南县人民法院走出来,我感觉脚踩棉花一样轻飘飘。当时我并不觉得那是我和人民法院最后的‘诀别’。出租车飞奔,南县县城越来越远,我的害怕和恐惧被悲伤和沮丧代替。”

  当年12月2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调查人员来到他的工作单位,发现人已经不知去向,手机则留在办公桌的第二个抽屉里。再查行踪,发现买了去贵州的火车票。但事实上,他并没有上车。

  此后几年,余迪钧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讯。

  2013年12月初,南岳衡山的大庙里,余迪钧虔诚拜佛。衡山香客众多,余迪钧担心碰到熟人,萌生了去其他地方避难的念头。

  此后几年,在衡山县简陋偏僻的出租房里,余迪钧没有工作,也不联系熟人,深居简出,独自过着“蜗居”生活。

  留置期间,他这样回忆他的潜逃生涯:有时像一只“过街老鼠”东躲西藏,有时像一只流浪猫狗凄凉孤单。不管是一碗面条还是一碗米饭,吃起来都如同嚼蜡。不管白天还是黑夜,总是一直发呆,不知不觉就泪流满面。

  2016年冬,余迪钧因甲亢性心脏病住院治疗,医生说他的病随时有生命危险。余迪钧害怕了:万一在出租房里一睡不醒或突发疾病倒地不起怎么办?

  从那天起,他“想回家了”。

  抓捕接力

  办案人员连夜赶赴衡阳

  对于余迪钧的追捕一直没有中断。

  2018年,益阳市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该案由资阳区检察院移送至资阳区纪委监委。

  2019年4月16日,余迪钧在出租房附近出现,天网系统发出警报。随后,余迪钧被广铁公安局衡阳公安处抓获。

  当晚,资阳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赶赴衡阳,于17日上午11点将余迪钧押解到益阳,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办案人员回忆:第一眼看到余迪钧,他穿戴比较整齐,一脸沧桑但也比较平静。

  如何让他交代违法事实?通过前期摸排调查,专案组决定打“亲情牌”。

  办案人员说:“此前,我们多次去到余迪钧父亲家,每次老人家都会老泪纵横,他一直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还说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见他儿子一面。我们也去过他哥哥妹妹家,他们也不敢相信,兄妹中最有出息的人怎么会犯下如此大错?他们都希望他能坦白交代,早点回家。”

  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调查,案情基本明了。今年6月5日,资阳区纪委监委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7月12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向资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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