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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法院:首引律师调解机制 打开调解纠纷“另一扇门”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李博偲 时间:2019-09-12 16:18:26 

  湖南长安网9月12日讯(通讯员 李博偲) 9月11日,在双清区法院速裁团队的调解室内,湖南天戟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文正在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在律师的主持下,这起纠纷被成功调解。这是双清法院在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首起利用律师调解机制调解成功的案件。

  2016年,沈某与龚某在网络上相识,互生好感后发展为恋爱关系;2017年,二人开始同居生活,并于一年后生育一女;不料,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二人因感情不和,走到了无法再共同生活的地步,就此酿成纠纷;于是,沈某向双清区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获得同居期间所育女儿的抚养权,并希望法院判决被告每月承担2000元的抚养费。

  双清区法院立案庭在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双方争议小,于是分流至速裁团队。考虑到律师作为非官方的法律专业人士,能够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也许能最大程度达到案结事了,速裁法官决定引入律师调解机制,由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采取随机选择的形式,最终选择了湖南天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朱文,并向其出具了立案调解委托书。在该名律师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其中约定了同居期间所育女儿由沈某直接抚养,龚某每月承担1500元抚养费等事宜,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当场签字确认。

  近年来,双清区法院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一方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让某些简单的案件,消化在萌芽状态,让法官们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审理相对复杂的案件;另一方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和健全,能够使矛盾纠纷得到更快解决,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达到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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