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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失手身亡案二审维持原判,花椒直播赔偿3万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时间:2019-11-25 15:15:59 

  “极限挑战第一人吴永宁身亡”后续

  二审维持原判,花椒直播赔3万元

  11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花椒直播”(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视频直播平台,以下简称“密境和风公司”)发布危险性视频被诉网络侵权一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有误,但裁判结果正确,因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密境和风公司赔偿何小飞3万元。

  2017年11月8日,号称“极限挑战第一人”的吴永宁在直播攀爬高楼的过程中坠亡。之后,吴永宁的母亲何小飞以网络侵权责任为由,将直播平台的运营方诉至法院。2019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花椒直播平台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何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随后,花椒直播平台进行了上诉。

  一审判决直播平台赔偿3万元

  在儿子吴永宁失手坠亡之后,何小飞以网络侵权责任为由,起诉密境和风公司,要求密境和风公司赔偿6万元,并赔礼道歉。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密境和风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信息存储服务的行为,并不会直接导致吴永宁的死亡,其只是一个诱导性因素,且吴永宁拍摄危险动作视频意外坠亡也并不是必然发生的事件。

  但密境和风公司在明知吴永宁的行为可能危及其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上传视频的通道,甚至借助吴永宁的知名度进行宣传,是对吴永宁冒险行为的放任、诱导和鼓励,属于加害行为和侵权行为。

  今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密境和风公司赔偿何小飞3万元,驳回了何小飞的其他诉讼请求。

  直播平台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密境和风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1月22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公开宣判驳回上诉,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有误,但裁判结果正确。

  何小飞的一审代理律师李铁华告诉记者,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推定密境和风公司对吴永宁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适用法律有误,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能够归责的情况下,不必扩大解释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密境和风公司对吴永宁持续进行该危险活动起到了一定的诱导和鼓励作用,加大了其坠亡的风险,因此,密境和风公司的行为与吴永宁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而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吴永宁对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攀爬高楼的风险是明知的,其本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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