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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湘阴:用法治力量护航民企发展

 文章来源: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时间:2020-03-06 16:58:43 

  2月10日,湖南省湘阴县企业开始分类复工复产。这天,湘阴县检察院紧急召开检委会,对该县一家置业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张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进行研究,考虑其认罪态度好,补救及时,决定依法进行相对不起诉处理,为该公司复工复产提供有利司法环境。

  湘阴县,位于湘水之阴,地处长沙、岳阳、益阳三市五县中心,民间有长沙“后花园”之称,既是“长株潭”城市群沿江北上在洞庭湖的“大码头”,也是岳阳和武汉城市圈对接“长株潭”城市群的“桥头堡”,民营经济发展蓬勃。近年来,湘阴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突出问急、问责、问效、问需“四问”,既铁腕“除虫”又柔情“护花”,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厉惩处犯罪

  当好民营企业的守护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打造优良的法治环境,进而培育优良的营商环境,这是我们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湘阴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忠伟表示。为此,该院出台了《湘阴县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二十条意见》,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和“亲清”检商关系等方面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如果不是湘阴县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我们医院储物间和楼梯间肯定还是堆满了味道难闻的医疗废物。”位于湘阴县文星镇的和爱医院是一家私人办的民营医院,其与岳阳市某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委托该公司使用专用车辆定期上门收集、运输和处置该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合同要求将处置费付给了该公司。

  但在一次走访中,湘阴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发现,该医院将其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贮存在消防通道的一楼,贮存区未设置警示牌和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分门别类包装收纳,且贮存时间超过限定期限。

  按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要求,无特殊情况两次处置间隔一般不超过48小时。而经过调查核实,该处置公司到医院收集医疗废物间隔一月以上,违反了上述规定。根据调查结果,湘阴县检察院认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该医院违规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存在怠于履行职责,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处置公司不及时收集医疗废物的行为怠于履行职责。“医疗废物存在重大疾病防治、卫生防护安全隐患,不仅影响到医院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会威胁到周边百姓的人身健康。”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卫国介绍,该院立即对上述两个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召集相关单位协调沟通,促进检察建议落实。上述两个单位均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复至检察院。

  湘阴,湖湘文化发源地之一,俗称“三苗故里,楚南首治”。千百年来的历史底蕴,充盈丰沛着这一片土地上刚毅务实的人文精神。湘阴县检察院在这种传统文化影响下,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打造公平透明营商高地,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向民营企业收“保护费”、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019年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20人。

  “他们用合格的产品给我们业务员采集样品,等到我们付款后发来的却是假冒桐油,导致我们油脂公司损失了60多万元。”刘某是来湘阴县投资的某油脂公司负责人,他听说孙某等人有优质桐油出售,于是派业务员与孙某等洽谈桐油销售事宜。孙某带业务员来到生产工业茶油的某油脂厂看货,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合格桐油样品换取了其抽取的茶油样品。业务员带样品回公司检验,结果为合格桐油。次月,刘某与孙某签订桐油购销合同,并通过银行将货款65万余元汇至孙某卡上。孙某确定款已到账后发货,刘某收到货物,检验发现为假冒桐油。

  受理案件后,湘阴县检察院通过细致审查讯问,还发现孙某等人另一笔骗取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经过补充完善证据,依法对孙某等人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如今我们已经探索完善涉企案件专业化一体化办理、宽严相济容错纠错等机制,协调公安、法院畅通涉企案件‘快通道’,以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更好更快地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该院副检察长李莹表示。

  保持谦抑审慎

  当好民营企业的护航员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民营企业家的爱护,使我们增加了投资信心。”2019年11月26日,湖南某藠头加工公司的新厂房正式投入生产,董事长吴某对前来回访的湘阴县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湘阴素有“藠头之乡”的美称,藠头在湘阴有近千年栽培史,是湘阴一项传统产业,藠头腌制品更是日本市场的“菜中灵芝、佐餐佳品”。目前全县有约10万亩土地进行藠头轮种,常年基本保持种植面积5万余亩,生产藠头的企业多达78家,全行业从业人员上万人。而吴某所在公司就是其中的龙头之一。

  2019年4月,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吴某等两名公司高管被岳阳海关立案侦查。案件移送至岳阳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公司系国内规模最大的藠头生产企业,如果吴某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极可能陷入订单取消、贷款受阻甚至企业倒闭的风险,关系到当地几千户藠头种植农民的切身经济利益。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机关必须秉承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要知道,我们办的不仅是一个案件,而是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岳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罗青表示。随后,岳阳市检察院联合湘阴县检察院深入实地开展调查核实,依法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最后岳阳市检察院对吴某等两名公司高管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近期,该公司增加投资6000余万元,购买80亩土地建设新工厂投入生产。

  案件办完后,湘阴县检察院考虑到该院联点扶贫村三塘乡龙华村的农户普遍种植藠头等农作物,便在为该公司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时,组织企业与农户召开会议,对于原材料的供需进行沟通交流,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共赢。

  “检察机关送了我们一颗干事创业的定心丸,今后我们将开辟更多的工作岗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以回馈社会,遵纪守法把企业经营好。”吴某在话语里勾勒出新愿景。

  近两年,湘阴县检察院共依法对4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改变羁押强制措施,对2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除虫护花”机制得到积极实践。

  “当我们知道公司的扩建非法占用林地涉嫌违法犯罪时,整个人都慌了。”湖南某材料公司股东周某回忆起案发的经过,仍然激动不已,“如果不是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我们公司可能就倒闭了。”

  2018年3月,湘阴县政府决定将高峰砖厂(化名)在内的5家砖厂进行组合,组建一家新型环保砖厂。当年5月,重组的新型环保砖厂正式成立,更名为湖南某材料有限公司。之后,公司决定扩建,却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两次擅自非法占用林地,新建办公楼等设施,改变土地用途。经鉴定,扩建面积共计占用林地41.85亩。

  案发后,股东周某和雷某主动向当地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于2019年5月以两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湘阴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周某和雷某主观恶性较小,且已接受罚款8万余元、种树复绿约22亩的处罚,并同时积极地进行整改。”该院公诉科干警朱恒威介绍,出于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湘阴县检察院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更让我们感激的是,当时相关部门提出要我们关停企业,在检察院帮助下,督促我们一边生产一边整改,由始至终没有因为办案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让我们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护航的诚心。”周某感激地竖起大拇指。

  延伸服务触角

  当好民营企业的服务员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想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湘阴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民营企业发展作出的努力……”2019年10月14日,湖南省检察院收到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这封信来自湘阴县恒博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少强。

  在湘阴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外地企业家周少强参加了2018年湘阴县检察院召开的服务民企座谈会。在会上,他听到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忠伟表态会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并详细介绍了为民企出台的“二十条意见”和“本土化”举措。会后,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该院工作人员,摆出了公司发展的一系列难题,希望得到该院的法律援助。

  表态也是勇于挑起担子的承诺。第二天下午,何忠伟便带着相关科室负责人约见周少强,了解其公司发展情况,事后多次实地调研,帮助解决在项目施工、调价等方面的发展困难。

  “当好民营企业的守望者,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是我们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何忠伟介绍,该院实行检察长每月公开接访民营企业,每位班子成员定向联系一家以上民企的联系制度,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同时,该院还会同县工商联等部门建立检企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企关系,精准护航民营企业发展。通过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上门走访、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动态对接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2019年10月17日,该院联合县政协、县工商联举办了“湘阴县政协委员学习讲堂暨湘阴县检察院法治进民企”活动,邀请了法学教授以《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为题,针对湘阴县民营企业现状,通过具体的案例,从刑事领域剖析了企业家在管理经营企业当中可能会触碰的法律风险点,并就这些风险点如何防控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进一步强化了民企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的法治意识。

  湘阴县知源学校是湖南省骨干民办学校,目前在校师生共7000余人。何忠伟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后,建立“检校共建”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在检察机关在我们学校的印象中,从神秘变得可亲了。”该校校长周琨感慨道。

  为向民营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该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举报审查和分流工作“绿色通道”,制定办理涉及民营经济权益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标准,依法及时受理企业控告举报、办理涉企申诉案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目前,为全力推动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督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该院主动出击,精心梳理出复工复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点,并制定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检察工作实际,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监督和帮助并举,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湘阴县检察院把民营企业当自己人,能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措施针对性强,提供的检察产品精准优质,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湘阴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陶娜接受记者采访时充满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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