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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开车打电话?电子警察盯上你了!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 时间:2020-04-16 16:09:00 

  开车打电话 电子警察也会“盯”

  长沙首批12个智能电子警察已投入使用,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将被抓拍并处罚

  (《文明交通倡议书》节选)  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4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杨哲)开车不系安全带、随意打电话,现在要面临“电子警察”的监管,还要接受处罚!记者今日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长沙首批12个智能电子警察正式投入使用,主要抓拍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秩序,打造更文明的交通环境。

  现状

  不文明交通行为给城市道路“添堵”

  一个城市交通秩序不仅关系到市民出行安全,还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窗口,而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今日12时,雨花区韶山路与新建路交叉路口,5分钟内通过了近百辆车。记者观察到,有的车在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变道,临时“加塞”的行为让后方来车猛踩刹车,也让本来流畅的交通出现“滞留”。在等红灯时,一些司机忍不住玩起了手机,信号灯变绿时起步慢了,让等在后方的车鸣起了喇叭。

  18时晚高峰,岳麓区枫林路金星路口车流密集。在交警后台,记者看到大部分车辆都遵守交通秩序,有序通过路口,但仍有极个别司机没有系安全带。行人信号灯变红了,但仍有市民在慢腾腾地过马路,导致车辆无法通行,路口拥堵。

  “现在车辆闯红灯的变少了,但路上变道加塞的还是多,有时候本来这个绿灯能过去,但突然一辆车加到前面,就又要等一会,影响通行效率。”司机任女士反映,现在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都比较强,但是随意变道、开车打电话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对道路安全带来不良影响。

  每逢上下班高峰期,在车多道路拥挤的路面上,各种开车不文明行为频繁出现。为根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1日开始,长沙公安交警启动了“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停车礼让斑马线、随意变更车道、非机动车及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等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截至4月14日,全市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352起,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3043起,不停车礼让斑马线的5044起,随意变更车道的22428起,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7680起。

  监督

  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不文明行为

  此次全市开展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长沙交警对五类不文明交通违法采取“全覆盖、零容忍”措施,除了开展路面常规整治、“铁骑”流动整治外,长沙交警还加强了科技运用,首次推出电子警察抓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对现有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进行优化和调试,目前首批12个电子警察已投入使用,主要抓拍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上岗后,效果明显。从4月4日至14日,岳麓区麓山路清水路口抓拍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144条;金星路枫林路口抓拍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1851条,对抓拍的交通违法全部录入交通违法系统。

  “新推出的智能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采用高性能多核AI处理器,结合深度学习智能算法和高性能图像预处理技术,实现了对驾驶人打电话、未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识别。”岳麓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乔鹏飞介绍,新的智能电子警察投入使用后,能及时发现以前路面执法难以发现和查处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能更好地规范道路秩序。

  如果因为不文明交通行为被拍,还要接受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被处以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被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第二批50套电子警察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计划于4月25日前完成设备调试,5月1日正式投入运用。

  倡议

  遵守道路规则,共创城市文明交通

  “今后过马路闯红灯被抓拍曝光了,那可丢人了!”“有时候开车不自觉地看手机,今后要注意了”……街头采访中,当记者告知不文明交通行为要被抓拍并处罚,不论是司机还是行人都表示,将更加注重遵守交通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

  “不管是电子眼抓拍,还是不文明行为曝光,其最终目的都是逐渐培养人的文明交通自觉意识。”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一个阶段的集中整治,提高司机及行人的文明意识,最终实现城市道路交通的文明。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素养,长沙市文明办与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通过本报向广大市民发出《文明交通倡议书》,倡议行人步行时,横穿马路当谨慎,过街走斑马线、天桥和地下通道,遵守信号灯,不做低头族;倡议电动车申领号牌再上路,佩戴头盔保安全,遵守信号灯指令,安全有序过路口;倡议长沙司机礼让斑马线,系好安全带,放开手机专注开车;倡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能自觉排队有序上下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等,携手共建平安、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长沙建设更高水准的全国文明城市贡献积极力量。

  相关新闻

  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可跨省异地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修订,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长沙晚报4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新《程序规定》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今日从湖南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按照新《程序规定》,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5月1日起在湖南等省份进行试点。

  据了解,《程序规定》重点对6个方面内容作了修改。根据新《程序规定》,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新《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违法信息通知要求,增加了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完善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了信息转移制度,增加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

  按照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交警介绍,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代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此举打破了原来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的限制,便利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记者了解到,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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