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治安防控

潜逃18年,当年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终落法网!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李文成 王晓艳 时间:2020-04-29 16:23:11 

  湖南长安网4月29日讯(通讯员 李文成 王晓艳)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3月31日晚,潜逃18年的逃犯陆某(男,贵州省安顺市紫元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被双峰县公安局石牛派出所从贵州安全押解回双。至此,这起组织强迫卖淫案、强奸案团伙的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终于落网。

  18年前两地公安携手合作,成功解救12名被困女子。

  2002年10月24日,双峰县公安局接到紫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转来的一起当地群众报案的警情:2002年10月3日,贵州省紫云县火花乡的韦某、罗某等人被紫云县的陆某、王某骗至双峰县永丰街道并强迫她们卖淫,请求双峰公安解救。

  双峰县公安局迅速立案进行侦办,经过办案民警缜密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诱骗女子,有人负责看店管帐,有人负责接送被骗女子到其他宾馆卖淫并散发招嫖名片等。

  刑侦大队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迅速赶到永丰街道某美容美发厅内,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罗某等人,并顺藤摸瓜捣毁了另外一个卖淫窝点,成功解救出12名被强迫卖淫的贵州女子,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陆某闻风而逃,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时光荏苒,18年过去了,双峰县公安局始终没有放弃对陆某的追捕工作。按上级指示,石牛派出所将陆某作为重点追逃对象开展追逃,一方面加强同贵州警方的沟通协作,另一方面围绕陆某的亲属展开调查,多次前往陆某的家中与其亲属促膝谈心,结合当前形势,运用相关法律、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其亲属规劝陆某早日投案自首。

  逃犯投案自首,18年前的团伙组织强迫卖淫案、强奸案终于告破!

  在公安机关强大震慑下,2020年2月21日,陆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紫云县公安局火花派出所投案自首。3月31日,双峰县公安局石牛派出所民警将陆某成功押解回双。

  18年过去了,面对民警,陆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负案在逃的这些年来,他东躲西藏,日日提心吊胆,隐姓埋名地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谋生,被人欺负了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声张,巨大的心理压力使他惶惶不可终日。投案自首后,陆某如释重负,向民警如实供述了当年全部的犯罪事实。

  2002年8月份,罗某(男,双峰人,已判处无期徒刑)与杨某(罗某嫂子的哥哥,贵州人,已判处无期徒刑)商议,准备在贵州骗些年轻的女孩到双峰县永丰街道,以开美容美发店的名义从事卖淫活动。

  随后,杨某回到贵州,通过熟人陆某的介绍,找到王某(女,贵州人,已判刑)帮忙物色贵州女子,以去浙江打工为名骗到双峰县卖淫并提供酬金。随后陆某与王某趁紫云县莫安乡、火花乡赶集之时,张贴广告大肆宣传,花言巧语以高薪招人到浙江省义乌市某玩具厂打工为幌子,先后分批将12名年龄为13岁-25岁之间的贵州女子骗到娄底火车站,再以钱被扒走、无路费为借口骗到双峰县城南开发区的某出租房内,并限制被骗女子的人身自由。

  陆某、杨某、王某、罗某、罗某(二)(女,双峰人,已判刑)利用这些女孩子自我保护能力差、身无分文回不了家、身处异地无依无靠的境况,采取不给饭吃或不听话就打人等手段威逼恐吓,迫使她们去美容美发厅和宾馆卖淫,其中陆某和杨某还在出租房内持刀威胁两名少女并实施了强奸。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陆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强奸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