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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湘乡这个恶势力团伙栽了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湘潭公安 时间:2020-05-12 11:21:36 

  上家里打人,烧纸钱、放鞭炮,泼大粪、塞锁芯,将人脑袋按河里灌水......

  以谭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湘乡发放高息贷款,并采取“软暴力”讨债,造成了恶劣影响。近日,听完湘乡市法院宣判的谭某等5人哭晕在现场:“我钱没赚到,还把自己搞进来(监狱)了”

  不营业的“车行”

  从2014年开始,谭某和他的同伙在湘乡市滨河南路某小区开了家“二手车行”。这家车行自开业伊始,基本不开门做生意,主要业务就是放贷,贷款利率月息5分到1毛不等(折合年利率60%~120%)。

  和谭某一起做生意的同伙都是“在道上混的”,没有正当职业。来借贷的人也是三教九流都有,其中有一个多年前曾与谭某一起殴打他人,但后来因向他借款“未及时还本付息”而被他殴打。

  欠钱不还?打!

  2015年10月6日,张某称生意周转不过来向谭某借款2万元,期限一个月,月息1毛(10%)。11月6日,谭某催张某还款时,张某称钱没到位,并表示同等利息再借2万元,下个月一起还。至2016年3月1日,张某再次向谭某借款2万元,期间一直没有“还本付息”。

  2016年9月4日,谭某和同伙到张某家讨债,张某称无力支付因而遭到殴打,后张被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2016年9月15日,谭某和同伙听说张某在某茶楼喝茶,遂跑到茶楼讨债,殴打张某过程中砸坏了张某手机。

  2016年10月,谭某和同伙再次来到张某家,并以泼大粪、写大字报、塞锁芯的方式逼其还钱。

  2016年10月13日,谭某和同伙又一次把张某堵在某茶楼,双方因言语发生肢体冲突,这一次,张某被打成轻伤二级、九级伤残。

  五花八门的催债套路

  2016年5月,谭某和同伙将借款人成某的小轿车扣押在自家车库里长达2个月,逼其还款赎车。

  2016年10月,谭某和同伙将借款人黄某带到河道边,将黄某拖入河里并把其头部按入水中,催其还债。2016年底,他们又开车将黄某带至当地某大桥中间,威胁要将黄某从桥上推入河中。

  2017年6月,谭某的同伙到借款人谭某家里讨债,并将谭某殴打至脑震荡。

  2017年12月,谭某和同伙到借款人胡某家里,以烧纸钱、放鞭炮等方式逼胡某的儿子还债。

  杨某被打、龙某被打、朱某被打......

  没有受害人?一查到底

  2019年4月,湘乡市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接到了案件相关线索。据负责此案的湘乡市公安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沈成介绍,由于无法偿还借款本息,有一些借款人跑路了,他们被暴力催债的事实无法确认。而犯罪嫌疑人都有作案前科,审讯过程中,都是推说事情太久不记得了。

  案件陷入僵局之际,办案民警查到2016年张某因被谭某及同伙殴打而拨打110报警。以此为主线,公安部门逐步展开工作并发出公告,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同时办案民警蹲点在看守所20多天,各个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

  通过外调与审讯同步,公安机关于2019年5月10日一举抓获5人,成功收网。经查,谭某及其同伙以经营二手车行为幌子,进行高利贷交易,并且以软暴力、轻暴力的方式进行讨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团伙犯罪。

  没赚到钱还要坐牢......亏!

  谭某本名叫谭彬。2020年4月29日上午,湘乡市法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集中宣判大会,对谭彬、李星、许彬、潘文武、王炎平等5人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集中宣判,被告人谭彬等5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听完宣判结果的谭彬说:“张某、黄某等借我的钱连本都没有还给我,我现在还要坐牢,真的亏......”

  本案的意义

  关于高利贷——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年利率超过36%即属于高利贷。

  近年来,一些披着“零用贷”“套路贷”“校园贷”等外衣的各种商业经营性高利贷应运而生。“先借钱渡过眼前的难关,过段时间就还上”,抱着这样的想法,很多借贷人轻则陷入债务危机,重则倾家荡产。同时因高利贷引发的暴力催债、非法拘禁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高利贷的种种恶果令人深恶痛绝,在国家监管部门强力打击时,人民群众也要自觉对其说“不”。

  关于软暴力——

  以往出现此类案件,借贷人借款是事实,而放贷人的作案手法比较隐蔽,借款人一般都不愿意报案,种种原因都导致公安机关难以一查到底。

  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文件,对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的认定与处罚以及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列举了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的客观表现形式,对有组织地实施“软暴力”行为如何适用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罪名作了规定。

  东山派出所副所长沈成介绍,自国家出台相关意见后,法律震慑力大大增强。以往经济纠纷引发的案事件比较多,现在有所减少。东山的开发速度比较快,一度出现了各种矛盾和纠纷,现在警察办案有了严格的法律依据,通过对黑恶势力进行依法严打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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