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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零口供,望城检察官巧解难题

 文章来源:望城检察 作者: 时间:2020-07-07 15:42:50 

  “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某贩卖毒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近日,由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关于陈某涉嫌贩卖毒品一审终结,该院提出的起诉意见全部得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采纳,承办检察官曾欢也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这次的辛苦没有白费。

  涉嫌贩毒被抓,嫌犯拒不承认

  “我没有卖毒品,我只是自己吸毒而已”。2019年6月,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以陈某贩卖毒品罪移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后,在检察官提审陈某时,陈某对自己贩卖毒品的行为矢口否认,仅仅只承认自己非法持有毒品来进行吸食。面对这个情况,承办检察官曾欢犯了难:“嫌疑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若庭审之时嫌疑人依旧否认犯罪事实,现有证据是否有足够说服力呢?”

  坚持庭审标准,引导公安继续侦查

  “必须进一步补强证据,形成具有强大说服力的证据链”。为进一步查明陈某犯罪事实,曾欢围绕庭审标准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列出了13项继续侦查事项,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将陈某以及向陈某购买毒品的易某并案移送审查起诉,以便在庭审阶段陈某继续拒不认罪的情况下,通过当庭讯问易某来查明陈某贩卖毒品的事实。经过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查,发现陈某曾5次贩卖毒品给易某。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在讯问易某时发现易某还有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依法对此罪进行了追诉,易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陈某贩卖毒品给自己的犯罪事实一并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庭上交叉讯问,嫌犯心理防线松动

  “易某,陈某是否在2019年5月8日至6月1日期间多次向你贩卖毒品?”“是的”。一审庭上,曾欢选择了交叉讯问的方式,通过易某的供述,向法官出示了关于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犯罪事实的强有力的证据。“据易某说,陈某在当地贩毒‘小有名气’,应当还有其他的犯罪事实”。一审休庭后,为进一步查明陈某涉嫌贩毒的犯罪事实,曾欢又对近年来该院办理的毒品类案件进行了查阅梳理,发现吸毒人员沈某、彭某向陈某贩卖毒品的事实,经过自行侦查,向沈某、彭某进行讯问,制作了讯问笔录,还调取了两人购买毒品的微信转账记录,辨认笔录等,在固定相关证据后,2020年2月19日依法对陈某共计11笔犯罪事实追加起诉。在强大的证据链条下,陈某心理防线终于松动,4月30日,陈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全部承认,同年6月3日,该案二次开庭,该院的起诉意见全部得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采纳。该案涉案人陈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易某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该案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能够取得一个较好的效果,主要是因为我们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围绕庭审来引导公安机关搜集、固定证据,积极主动承担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应有的主导责任。”办理该案的承办检察官曾欢这样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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