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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推进“四化”标准建设 打造法治政府标杆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20-09-08 15:44:12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传来消息,益阳市被正式命名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益阳市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湖南建设总体要求,按照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标准,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曾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先后获得“2017年中国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奖”“2018年中国城市治理智慧化优秀奖”等多项荣誉称号。

  坚持党委统揽 大力推进法治引领常态化

  2019年5月20-24日,益阳市法治建设领导干部和骨干培训班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

  益阳市坚持把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汇报成为新常态。将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了年度述职内容。2019年,市委常委会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3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坚持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近三年来,市人民政府一直坚持“议事先学法”,每年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0次以上。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从2015年起,该市连续五年联合高校举办全市法治建设骨干培训班,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培训60余场次,开展专题法治宣讲30余场次,提升法治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充分发挥法治考核督察“指挥棒”作用。落实法治政府法治督察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法治建设重点督察内容并进行细化督察,列出问题清单与整改建议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在全省首创并出台差异化、模块化、精准化《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核心考核评估内容,并对优秀等次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规范权力运行 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

  “十三五”以来,益阳市逐步对政府权力运行实施了“清单化”管理。对政府权力责任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做到“法定授权必须为”;对特定事项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做到“禁止事项不能为”。2018年,益阳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权责清单两单融合。

  有“良法”,方能有“善治”。益阳市不断加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出台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程序规定》,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注重体现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近三年来,共组织开展立法实地调研20余次,召开专家论证会30余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50余次。本着宁缺毋滥、立管用之法、立精品之法的原则,加大调研力度,按照每年“一条例一规章”的工作进度,先后出台了《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和4部政府规章,收到了良好社会反响。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先后对涉及著名商标、“放管服”、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设定证明事项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法制统一。

  出台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目录管理办法和听证办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全面细化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操作流程、操作标准和工作制度,对市本级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等15个领域共95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清单化、目录化管理。

  落实“三项制度”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益阳市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在城市管理、农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六大重大民生领域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整理顺综合执法体制,实现同城一支队伍执法。

  全市35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将其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及时主动公开,并链接进入市政府门户网执法公示专栏,切实解决执法信息公开不够集中、及时、全面的问题。研究制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十项措施”》,切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出台《益阳市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全市12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质等进行全面规范。出台《益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专项督查。出台《益阳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实行检察建议书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近三年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900余件,市政府本级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没有出现被人民法院依法纠错的情况。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范围、相关要求、配套工作机制等。近三年市人民政府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0余件,无一败诉。

  切实服务民生 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化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大渡口社区建立村级便民服务窗口运行管理制度

  益阳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打造“阳光型”政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主动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政务信息,将政府政策及决策事项、重大民生事项决策和结果过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全要素公开。

  主动公开重点民生领域政务信息,将大型招商引资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土地征收和棚户区改造等公共资源配置、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等财政预算决算方面的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公开。

  主动公开公共服务政务信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了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实现了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

  2018年3月,益阳市获评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创新示范城市,并连续3年获评“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益阳市加大权力“瘦身”的力度,把更多精力放到政务服务升级上去,让老百姓办事更加简单、便捷、快速。

  每年都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所有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市人民政府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只有104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缩短至低于法定时限三分之二以内甚至更低,所有审批及许可事项均实行目录化、动态化与编码化管理。全面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并联审批,深入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精简办事环节,公布市级“四办”事项806项,实现马上办事项254项、网上办事项801项、就近办事项52项、一次办事项804项。

  “法治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8月2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瞿海在2020年第26次市委常委会议上强调,“要把握机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推进严格公正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全面推动法治益阳、平安益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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