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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赣检察机关探索区域联合教育培训

 文章来源:湖南检察 作者: 时间:2021-06-03 16: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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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上午,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区域联合培训工作要求,湘鄂赣三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在湖南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商谈长期合作开展联合培训的有关事项,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考试教材处处长赵婧琦到会指导,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运策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湖南省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蒋智勇主持。

为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各地培训“各自为政”、培训资源整合不够、重复低端培训较多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提出了充分发挥地方培训资源优势,探索推进区域联合培训的构想。湖南、湖北、江西三省地缘接近、山水相连、人文相亲,在落实国家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决策中使命与共。三方同意,在党中央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大背景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区域联合培训的政策指引下,以聚集区域最优培训资源提升检察队伍司法能力为目标,加强三省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横向交流与合作,构建“整体规划、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合作、高效节能”的区域长效合作发展机制,实现互赢多赢共赢,促进三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共同发展。

会议强调,推进区域联合教育培训,要紧扣“红色基因”,致力打造红色队伍;紧扣“共建共享”,打造互鉴平台;紧扣“服务为要”,打造共同家园。要落实“联合举办、轮流承办”要求,明确联络专班,理顺合作机制,围绕建立互通融合的教育培训合作平台、建立优秀师资课程共享机制、建立特色教育培训共享机制、建立区域共性重点问题定期联合培训机制、建立多层次多领域交流互访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交流机制等6个方面,有序推进区域联合,并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挖掘工作亮点。

赵婧琦对联合培训提出如下要求,办好区域联合培训,要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现整体规划;聚焦师资、基地、教材等,实现资源共享;聚焦强项、短板,实现优势互补;聚焦协议分工,实现分工合作;聚焦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现提质增效。要立足三省特点,找优势、找项目、找程序、找分工,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试后推、先点及面的原则,同心同向、共建共享、敢闯敢试、边摸边扩,把湘鄂赣检察机关区域联合培训办出成效、办出特色。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初步讨论了由湖南省检察院起草的《湘鄂赣三省检察机关区域联合培训合作框架协议(讨论稿)》。一致同意根据会议精神会后对协议进行认真修改,按流程由湖南、湖北、江西三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审核后再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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