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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公安+检察”联动执法出实效
文章来源: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李翔、廖悠悠、肖俊、肖琼 时间:2021-08-24 17:48:388月18日,经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由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袁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80元;刑满释放后30日内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即印制并发放保护生态环境宣传册300份。对公安机关扣押的犯罪工具自制火药枪1支、气枪1支、30克火药粉、140克钢珠均依法予以没收。
今年3月10日,袁某携带1支火药枪和1支气枪,并伙同周某、何某(另作处理)驾驶小车到醴陵市均楚镇打猎,由周某负责开车,袁某负责猎捕动物,何某负责捡拾被捕获猎物。后袁某用气枪猎捕获了一只野兔。经省野生动物专家鉴定,该野兔系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和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华南兔。
据了解,在案件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全程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变更罪名,精准指控犯罪事实。同时采用“林业+公安+检察”联动方式,精准打击非法狩猎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