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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法院多举措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怀化政法 作者: 时间:2021-08-31 17:43:05 

代书诉状

“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忙,我今天又白跑一趟。”近日,一位群众到靖州法院欲提起诉讼,但是不会书写诉状,在诉讼服务中心急得团团转,干警唐兰了解这一情况后,提供了起诉状模板,并耐心细致地讲解了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以及程序流程,获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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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打官司不再难,是法院诉讼服务的目标。靖州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牢记于心,通过为困难群众代书诉状、普法宣讲、司法救济等方式,积极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畅通群众的维权之路。

下乡送文书

送达是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一项诉讼活动,是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重要程序保障。法官储永东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由于多次电话联系被告王某无果,为了解该案情况并及时将案件相关文书准确送达被告人手中,储永东利用周末时间多次前往被告人王某位于横江桥乡的家中,由于王某及家属都不在家中,在确定是其房屋后,储永东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将诉讼文书放在了其家中,希望王某看到后能主动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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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温馨提示:在接到法院通知后,请主动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履行诉讼权利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云上开庭”解纠纷

吴某和冯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靖州法院立案后,被告冯某向靖州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由于他本人在浙江东阳,路途遥远且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请求准予线上开庭。承办法官陈松青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经与原告沟通,同意线上开庭,现该案已顺利开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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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温馨提示:由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对于不能到靖开庭的当事人,可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采取线上开庭审理方式。靖州法院将充分运用“智慧法院”的成果,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快速执行保障胜诉权

“万分感谢贵院领导及所有工作人员,为我追回欠款。”近日,靖州法院法官收到了当事人杨某发来的感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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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生效判决,刘某应于判决生效10日内日支付杨某10000元。因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杨某向靖州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干警的多方努力下,执行立案仅半个月后,就顺利将案款发放到杨某账上,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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