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县区视频详情)--PC 一条护学路,坚守十四载,开福民警站好属于自己的“三尺之台”--湖南长安网
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队伍建设>政法英模

一条护学路,坚守十四载,开福民警站好属于自己的“三尺之台”

 文章来源:长沙政法 作者: 时间:2021-09-17 09:34:50 


太阳山下,青竹湖畔,清晨的阳光洒在孩子们的脸上,莘莘学子,三五成群,迎着朝阳,步入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的校门。

青竹湖派出所社区民警王清修每天早上7点会准时出现在这里,默默守护着校园5400余名师生的上学路。

14年如一日,日日守护

“来来来,小朋友注意安全,跟着我,一停二看三通过......”“早上好,小朋友,拿好书包,拉着我的手......”亲切的话语,温暖的手掌,这个往返在湘一路上的身影,正是青竹湖派出所新太安社区的社区民警王清修,也是家长及老师口中可爱的“修哥”。

“修哥”91年入警,早几年在民主东街派出所(现望麓园派出所辖区)做刑警,曾参与办理过多起校园周边抢劫及学生打架斗殴案件,对青少年校园安全问题十分重视。2007年,“修哥”调到青竹湖派出所,所领导安排其从事社区工作,他到任后第一件事便向领导申请参与护校,这一守便是14年。

图片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修哥”从未停歇,常常是夏天一身汗,冬天一身冰,雨天一身湿,在不足20米长的马路上,他将同学们从马路的这一头护送到那一头,日均奔跑护学200余次。与孩子在一起时,“修哥”总是充满活力,满脸笑容,在他的心中,孩子们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我小孩今年六年级了,六年来,每天早上都能看到‘修哥’的熟悉身影,感觉他特别和蔼可亲,有时我送小孩到一半,他就亲切地接了过去,感觉他在,我们的安全就有了保障。”家住在水映加州的汤女士如是评价。

图片

站好属于自己的“三尺之台”

在学校,王清修不仅仅是一名社区民警,有时候更像一名导师,和老师一起共同呵护着学生们的成长。

“遇到校园霸凌怎么办?”“放学路上,遭遇坏人尾随怎么办?”“校园安全隐患一般存在哪些?”......每学期开学,和护学一起展开的还有“修哥”为同学和老师们精心准备的“开学第一课”,从课题选择到内容准备,作为学校法制辅导员的“修哥”每次都认真做好“备课”工作,和其他老师一样,“修哥”说他也要站好属于自己的“三尺之台”。

图片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为捂好师生及家长朋友的“钱袋子”,王清修充分利用辖区学校资源,在3所中小学、7所幼儿园,以开展反诈宣讲、“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集中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等形式多措并举开展防诈立体宣传,牢固树立大家防诈、反诈意识。

“‘修哥’对我们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非常支持,他的坚持让我心生敬佩,而且他耐得烦,学校有任何活动需要公安支持,一个电话,他保准会到。”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人说到。

把每一个学生放在心上

走进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大门,右手边竖立着一块醒目的大石头,上面镌刻着“把每一个学生放在心上”十个大字,这是学校的办学理念,也是“修哥”14年来的护学理念。

每天不到六点,王清修就早早起床,简单洗漱后,便驱车赶往学校,多年来的习惯已经使他不需要闹铃叫醒,用“修哥”自己的话说:“心里有牵挂,到点自然就醒了。”王清修家住在天心区暮云某小区,从家到派出所的距离是40.3公里,不堵车的情况下,往往也需要1个小时的车程,但王清修不知疲倦,夜以继日地奔波着,因为护校早已融入他的生活,成为了他生活当中的一部分。

图片

“虽然有时也感觉很疲惫,但我从未想过要放弃,哪一天没去学校门口转转,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没有完成一样。在我的人生信条中,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好!”王清修表示。

2016年,一名初中生,因被怀疑偷盗同学物品,一气之下躲了起来,王清修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配合学校,连夜进行寻找,经过20多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将学生找到。

“不是我拿的,我真的没有拿......”在学校老师和王清修的面前,该同学情绪非常激动,并反复强调自己没有偷盗行为,王清修见状,赶快上去进行安抚。在学生情绪渐渐稳定后,他告诉该同学,一定会将事情调查清楚,请同学放心。最终,事情真相大白,该同学的误会得以消除。

事后,王清修还多次主动找到该同学,了解其内心思想变化,以免此事在该同学心中留下阴影。两年后,该同学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长沙市一中。临走时,他向王清修表示感谢:“谢谢您两年多来对我的关心,如果当年没有您帮我消除误会,我可能也取得不了这么好的成绩,谢谢您,王叔叔。”

图片

微信截图_20210916101036.png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