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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审议 拟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制度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蒲晓磊 时间:2021-10-20 17:00:41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今天(10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强调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规定各部门职责、企业职责和地方政府职责;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

草案提出,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落实实名制,规定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业务尽职调查制度;对办理电话卡、金融账户的数量和异常办卡、开户情形进行限制,防范开立企业账户风险;有针对性地完善物联网卡销售、使用监测制度。

草案规定,支持研发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规定金融、通信、互联网等领域涉诈异常情形的监测、识别和处置,包括高风险电话卡、异常金融账户和可疑交易、异常互联网账号等,规定相应救济渠道;规定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相关跨行业、企业的统一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涉诈样本信息数据共享;要求互联网企业移送监测发现的嫌疑线索。

草案要求,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治理改号电话、虚假主叫和涉诈非法设备;加强涉诈App(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互联网域名监测治理;打击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相关产业。

在其他措施方面,草案要求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防范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有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对潜在受害人预警劝阻和开展被害人救助;加强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规定特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国际合作。

草案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加大惩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行为,实施惩戒措施;对违反本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实施、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法律责任作出衔接性规定;规定金融、电信、互联网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制度措施的处罚;对有关企业因重大过错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损失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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