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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男子获刑三个月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刘洋凌子 时间:2022-10-31 16:29:14 

酒后乘车不投币,还暴力抢夺方向盘,险些酿成大祸……看到车内监控录像中失态的自己,贺某悔不当初。31日,记者从长沙县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贺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5月24日11时许,贺某喝完一瓶斤装白酒,像往常一样出门搭乘公交车去上班,他刚上车坐下,被公交车驾驶员要求先投币。酒后犯迷糊的贺某有点纳闷,自己刚刚不是已经投过币了吗,这司机怎么故意找麻烦呢?司机却坚持说,贺某上车后并未投币。两人各持己见、僵持不下,贺某便嚷嚷着要下车,此时车辆正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告知其,公交车需行至前方停靠站方可下车。见驾驶员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贺某情绪激动起来,一气之下强行抢夺方向盘,造成公交车瞬间失控,偏离了行驶方向。该线路行驶路线是乡镇主干道,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驾驶员趁贺某没站稳,迅速控制住车辆,并立即靠边停车打电话报警。赶来的民警当即将贺某带回派出所。之后,该案被移送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贺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并坦诚自己很后悔,没想到酒后一时冲动会惹上这么大的麻烦。承办检察官对其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但危及公共安全,应当以妨害安全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幸好当时路上没有过往的车辆,公交车上也没有过多的乘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经教育,贺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

根据该案案情和贺某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官依照相关法律政策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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