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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结硕果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袁莲花 时间:2022-12-04 13:39:24 

湖南长安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近日,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命名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公布复核结果的通知在湖南普法网正式公布,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振兴社区荣获“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北湖区保留“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共计有13个村(社区)。

近年来,北湖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群众自治实践,始终坚持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根据全区各村(社区)的地理位置、法治基础、风俗民情等特点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于村民自治工作全过程,并注重将创建工作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相结合,丰富创建内容,助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北湖区已成功创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婚姻家庭、相邻权属、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村)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各(村)社区普遍建立了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一条街、法律图书阅览室等公共法治宣传服务设施。同时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村组延伸,促进“四民主、两公开”落到实处,全区14个乡镇、街道,161个村(社区)均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成立了18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全覆盖,不断健全实体平台服务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法律服务“便民化”,畅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每个村(社区)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八有”(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六统一”(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书格式)标准。近年来,组织镇、村、社区、组干部和中心户长、调解员,举办了依法治村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讲座60余场次,同时不定期组织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依法治村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今年来,北湖区共调处化解各类民间纠纷4270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

加强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创建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小区等区级以上法治文化示范点49个,打造法治廊、法治亭、法治书屋等法治文化设施300余处。建设了“龙女温泉法治公园”大型法治文化基地,同时开展系列法治元素+传统文艺演出活动,演出活动采取法治节目与传统戏曲、歌伴舞、小品等穿形式,表演说宪法、话剧家庭断案等法治精品力作,演的是群众身边的事,说的是群众身边的法与理,让群众直观形象地认识、学习了法律知识,也向村居群众传达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村居和谐的道德理念,使广大基层干群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治文化的熏陶,也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为提振基层社会文化自信,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法治乡村夯实了坚实的法治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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