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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参与电信诈骗 回国落网接受审判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吟丰 段苏航 李佩霖 时间:2023-01-04 10:18:37 

一群人经人介绍,计划到国外科技公司工作,没想到进入“杀猪盘”集团,工作内容是装成“金融圈”成功人士,对女性实施诈骗。日前,经湖南省桂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罗某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2020年3月,杨女士收到李某的微信好友申请,李某称自己从事金融行业,并经常分享奢华日常,逐渐取得了杨女士的信任。在确定恋爱关系后,李某介绍了自己的生财之道——在某虚拟投资平台投资,并邀请杨女士和自己一起投资。在李某的指导下,杨女士先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该平台转账500元。第二天,该平台告知她盈利800元。初尝甜头后,杨女士一次性转账2000元,不久就盈利了4000元。至此,杨女士完全打消了顾虑,开始频繁地向该平台转账,累计充值50余万元。直到平台无法登录,钱款无法提现,给李某发送的消息也石沉大海,杨女士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一起精心设计的“杀猪盘”式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浮出水面。原来,李某失业已久,还欠了网贷,迫切希望挣大钱。2020年,李某得知自己的同学罗某在缅甸某科技公司上班很赚钱,便希望罗某帮忙引荐。罗某表示,如果李某能多带一些人过去,就可以直接当主管,月工资2万元起。李某信以为真,又联系了多人一起出国挣钱。

随后,李某等人在罗某的带领下飞抵云南,一下飞机就被安排坐上商务车,并行驶到边境地区开始走山路。经过翻山越岭、车辆转运,李某等人到达缅甸的一处工业园。此时,李某等人才恍然大悟,所谓的出国实则是偷渡,而科技公司则是电信网络诈骗“大本营”。

面对公司洗脑式的培训和高比例的提成诱惑,李某等人放下心理防备,通过公司配发的手机,在各大社交软件上对女性实施诈骗。他们通过国内知名交友平台物色单身人群,再将自己包装成“高富帅”,在与被害人确定恋爱关系后,诱骗被害人在某虚拟投资平台上投资。

2021年初,公司经营不善,李某等人趁机出逃,在云南边境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确认李某不仅是杨女士口中诈骗她钱财的“高富帅”,也是参与境外“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的一员。

2022年4月,公安机关对李某等人立案侦查,桂阳县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公安机关从团伙成员组织层级、职责划分、作用大小、地域特征等方面入手,明晰了犯罪团伙的组织框架,并全盘掌握了团伙成员的信息,随后陆续将该犯罪团伙成员抓获。

同年8月,该案被移送桂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间,李某等人经人介绍或被引诱从国内偷渡至缅甸,进入某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工作。该公司设立多个业务团队,团队内层级分明,分设团长、主管、代理、组长、业务员等多个层级。李某等人按照公司指示实施诈骗。

2022年9月,桂阳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对李某、罗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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