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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帮助超生家庭摘下“老赖”帽子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3-02-01 10:35:34 

“感谢检察机关,现在我们都不是拖欠社会抚养费的‘老赖’了,我可以坐高铁外出打工,小孩也可以去城里上学了。”近日,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收到了当事人的致谢电话。

原来,当事人口中的“社会抚养费”,即“超生罚款”。20世纪80年代,我国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国策,“超生”的家庭,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部分家庭因经济困难,无力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而被法院裁定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财产控制等强制措施,戴上了“老赖”的帽子。

2021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后,将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新政策出台后,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问政湖南》平台中发现了多名网友的留言:“没执行到位的‘超生罚款’,还要继续执行吗?”为了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检察官第一时间前往法院调取卷宗,发现全区尚有60余起超生罚款未结执行案件,涉及社会抚养费400余万元。

检察官仔细研究了国家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积极走访法院、卫健部门后,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行政执法人员、涉案群众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展示了开展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2021年7月2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8月20日公布并施行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不应再继续执行。这些案件均可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的解答进行妥善处理,即“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

检察官认为,虽然此类案件尚处于法院执行阶段,但按照上述相关行政法规及执行程序规定,建议卫健部门向法院发函申请停止执行并解除相关强制执行措施。该意见得到了在场人员的一致赞同。

随后,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向法院、卫健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及执行程序规定,申请法院依法解除对尚未执行完毕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被执行人所采取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稳妥有序实现案结事了。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并向法院发函,法院收到函后,启动程序对未执结的社会抚养费案件陆续作了结案处理。

截至2022年12月底,60余名当事人共计400余万社会抚养费已经被免除征收,法院相应强制执行措施也已解除,据悉,这是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后,长沙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金额最大的监督案件,有效地解决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未执结给“超生户”造成的困扰,为国家人口政策的落地落实提供了有利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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