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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

 文章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3-02-02 14:50:42 

近年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做优做实人民至上,以如我在诉情怀,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月30日,湖南法治报记者走进天心区检察院,记录检察官如何用心用情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以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情、以公开听证化解争议,当好人民群众的守护者。

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

“你们为我的事情跑了这么多趟,一直尽心尽力解决我的诉求,关心我的生活困难,我也明白了,感谢你们,辛苦了!”今年1月10日,天心区检察院对化解的一起信访案件开展回访时,73岁的曹某说。

曹某信访案是一起历经向中央、省、市3级法院和检察院申诉、向国家信访局上访的14年的重点信访积案。2022年2月,国家信访局将该信访案件逐级交办至天心区检察院。

“对于信访人的诉求,我们耐心聆听,灵活运用多种说理方式,通过开门接访、上门走访、电话回访,加强与信访人的有效沟通,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承办检察官表示,为更好解决信访人诉求,20余次走进曹某家,详细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听取其诉求,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同时积极与信访人所在街道、社区联系,通过信息互通、召开多方座谈会等措施,确保化解工作有效开展。

“结合案件特点和信访人诉求,主动从人文关怀角度,与曹某真诚沟通,情理法并用,促使其转变思路,打开法结和心结。”该院控申部门负责人说,曹某当场表示愿意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图为检察官协同街道干部一起充分释法说理,解开了信访人的心结。

让司法救助为民解难纾困

“谢谢你们送来的司法救助金,缓解了我生活上的压力,我相信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近日,向某收到了天心区检察院为其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后感谢道。

2016年2月,张某正在月塘路公梓塘伐树,不慎砸伤经过的向某,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向某被评定为2级伤残。法院判处张某赔偿向某各项费用共计74万余元。张某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故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向某认为法院执行不到位,向天心区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天心区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后,通过查阅案卷、走访询问等方式调查发现,向某家中4人,仅依靠向某一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其父母患病需常年服药,家中哥哥存在智力障碍,向某本人患有糖尿病。如今向某被砸伤造成截瘫,被告仅赔偿了6000元,向某家庭生活难以为继。

同时,向法院确认了张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情况属实,无法支付赔偿金。“为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应救尽救的原则,我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承办检察官说。

2022年6月,天心区检察院考虑到向某高位截瘫,行动不便,便带着生活物资,主动驱车从长沙到岳阳向某的家中了解情况,告知和指导其准备好申请救助的相关资料。

天心区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为民办实事”原则,依法能动履职,从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推进司法救助,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

公开听证助力司法透明

“我不是很懂法律,你们举办听证会,开诚布公地向我解释清楚了,我没有意见了。”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向黄某当面送达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时,黄某说。

2015年,黄某与公司老板刘某发生争执,用玻璃水杯砸伤了刘某。2016年8月,法院判决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022年1月,黄某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向天心区检察院提请申诉。

天心区检察院审查材料后决定予以受理,由副检察长刘立包案办理,经多次沟通、疏导,黄某仍认为公安机关未提取关键证物玻璃杯,导致定罪量刑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其没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意且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不应该被判处有罪。为进一步化解矛盾,天心区检察院邀请公安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律师参加公开听证会,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公开透明回应黄某疑虑。

在公开听证会上,公安机关代表表示,玻璃杯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前已被保洁员清理,在客观上无法调取,但询问了被害人、证人,与被告人的供述基本一致,事实清楚。案件承办检察官根据原案办理情况、刑事申诉法律规定及证据审查等问题对黄某的疑虑一一回应。

人民监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及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听取了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黄某表示愿意接受听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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