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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新动力——娄星区着力建设覆盖城乡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3-04-03 09:37:46 

庄严的法治文化墙,印有法治谜语的精致石头……

初春三月,走在娄底市娄星区石井镇水口村法治文化广场,处处散发着美丽乡村的新气息。近年来,娄星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有效地促进乡村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系好法治安全带,实现产业兴旺新突破

乡村振兴核心在产业振兴,基层法律服务必须围绕法治建设保障产业发展的核心,全方位、全流程、全跟踪护航产业发展。

娄星区司法局采取局党组挂点领导带队,各辖区司法所负责人担任联企干部的形式,组成一支懂政策、懂业务、能力强、专业对点的帮扶队伍。将20家企业帮扶责任到人,以最快速度对帮扶企业。

筛选并制作21条涉房地产、建筑类惠企政策的资料手册,在走访过程中对帮扶企业进行发放和讲解。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开展常态化法治体检。

绘好法治工笔画,构建生态宜居新格局

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立足岗位,当好严守乡村生态红线的“三员”。

当好普法宣传员。联合多部门加大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和执法监督,提高群众知法率,鼓励群众人人做护林员、护河员、护渔员、护砂员等,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打牢基础。

当好执法监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履行好行业职责的同时,聚焦乱采滥挖、乱砍乱伐、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等违法领域,定期开展集中法律讲解活动,鼓励群众举报执法软、执法宽、执法偏等行为,筑牢环保执法堤坝。

当好用法指导员。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用法执法参谋部作用,指导基层执法队伍在打击违法捕鱼、违法采砂、违法盗猎、违法排污等方面做好证据收集,做到合规用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执法队伍水平。

用好法治造血剂,滋养乡风文明新风尚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

娄星区司法局打通法治文化线上线下传播路径,通过建设法治文化书屋、主题公园、文化广场,举办法治大讲堂,开辟法治电视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持续优化人文环境,形成“法+德+廉+和+N”法治新模式。

常态化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将禁烟禁炮环境卫生整治等十余项内容纳入到村规民约,全区144个村全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打造法治主阵地,形成治理有效新常态

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持续优化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增强法律援助水平和基层自治能力。

娄星区司法局始终把深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打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新品牌。

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实践活动,与全区204个村(社区)开展结对帮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赠送法律书籍,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

以法治之力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娄星区司法局将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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