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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亡妻身份 用于骗保分赃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时间:2025-12-09 10:06:11 

丈夫与药房老板合谋,利用亡妻的特殊门诊病人身份,虚构购药情况,骗取医保基金后瓜分。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30日,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黄某妻子蒋某因身患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服药。为了方便购药、报销,黄某为妻子申请办理了特殊门诊病人身份证明,这样,蒋某每月购买5000元以内的药物,可以享受70%的医保报销优惠政策。因相距不远,黄某常年在张某经营的药房替妻子购药,张某也多次代为申报领取医保基金。

2023年10月,蒋某因病去世后,黄某想到之前都是通过药房申报领取医保基金,虽然妻子去世了,但其特殊门诊病人身份还未注销,能否继续利用妻子的病人身份套取医保基金?黄某找到张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张某见有利可图欣然同意,并提出“报”得的医保基金二人均分,黄某满口答应。之后,黄某在未实际购买药品的情况下,每月定期在张某经营的药房开具5000元的购药单,再由黄某以蒋某的名义向医疗保障机构申报骗领3500元的医保基金。2024年9月,医保部门经核查发现张某、黄某骗保行为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侦查查明,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黄某、张某累计分别骗取医保基金1.4万元、1.75万元。

2024年9月26日,黄某、张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诈骗犯罪事实,并分别退缴骗得的医保基金款项。汉寿县检察院于2025年10月14日以涉嫌诈骗罪对黄某、张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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