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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政法故事:用心用情用力创建平安通道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李俊葳 吴慧 韦夏鹏 莫进华 时间:2017-07-31 16:30:59 

基层公安民警杨昌国照顾孤寡老人。

副检察长刘彩娥为民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

“鼓楼法庭”让司法走进村村寨寨。

  红网通道7月3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李俊葳 通讯员 吴慧 韦夏鹏 莫进华)如果把一个地区的发展比作大海中航行的巨轮,那么政法系统就是守卫着这座巨轮的护卫舰。人民的安全、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政法队伍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的保驾护航。

  通道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边陲,有侗、汉、苗、瑶等24个民族,其中侗族人口占77.9%。近年来,通道县抓实维护稳定,创新社会治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力开展“平安通道”创建,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平安县”称号。从很多方面来看,通道县的政法队伍经验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近年来,通道县在政法队伍建设,治安综合治理上取得了一些成就,”通道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国建指出,“这其中涌现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和人物典型,我们希望通过讲好他们的政法工作故事,树立起整个政法队伍学习和奋斗的榜样,为我们的平安建设和政法工作的开展,营造更有利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公安系统:传播经验,做百姓的贴心人

  近年来,通道县公安局在市、县委政法委和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借力改革试点契机,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强劲推动警务机制改革向体制转变,着力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形成了极具特色的“通道公安经验”。通道警务改革被人民公安报、人民法治网等主流媒体关注。

  基层社区民警杨昌国,主动提出到基层一线工作,一心一意为老百姓服务,甘当孤寡老人的“亲儿子”、人民群众的“勤务员”,一年时间上门走访1200余户群众,根据社区警务工作实际,重点服务贫困群众、留守的孤寡老人儿童、残疾智障群体,将他们当做自己的亲人来对待。同时在社区安防工作方面,以“入户调查”为工作切入点,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等工作,建成了维护辖区稳定和谐的一道“安防墙”。构筑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平安侗寨。2016年,他被省公安厅评为湖南“百优”社区(驻村)民警。

  检察系统:力争先进,当好忠诚卫士

  通道县人民检察院立足通道特色,创建文明品牌。于2013年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是怀化市政法系统第一家,也是通道县第一家省文明标兵单位。此外,她还为院里成功争创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卫生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单位、省基础建设创新管理单位、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县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等160多项荣誉。

  副检察长刘彩娥,29年如一日,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赢得了包括2016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在内的八十多项荣誉,她提出《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意见》被高检院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她身为邵阳县人,由起初对通道地区侗语的一窍不通,到能够以一口流利的侗语与当地人民对话,并且在检察院内坚持“侗汉双语”办案;将侗族“款约”灵活应用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实践。针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邻里纠纷案件,坚持发挥侗族“款约”的补充性作用,努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润物无声地提升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认同率。在刘彩娥的倡议和带动下,全院干警掀起了探索和创新办案模式的热潮。

  法院系统:立足民族特色,用好人民陪审员

  通道侗族自治县是湖南省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辖区有侗、汉、苗、瑶等14个兄弟民族,其中侗族占人口总数的78.3%。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民族、民俗、民智”为主,在“倍增计划”中注重选拔少数民族同胞,在司法实践中引入侗俗、侗款、侗语等“民间智慧”,全力促进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2017年,通道县人民法院获得了“全国优秀法院”的殊荣,是湖南省仅有的三家之一,这也是该院建院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特殊的民族环境也激发起了该院创新的灵气,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司法为民举措受到侗族群众的交口称赞。“侗汉双语法庭”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侗族村寨。“鼓楼审判”将法庭搬到侗寨鼓楼里,巧妙的将法律与侗族的习惯法“款约”结合起来,贯穿于办案、调解全过程,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普遍欢迎。地域的特征造就了一支“侗语普法队”的诞生,形成了侗寨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通过“族长+寨老”让民族同胞成陪审员首选,使用“侗语+侗款”用民间智慧搭建连心桥,“采取“巡回+陪审”的模式,为民司法打通最后一公里。成功调解了两百多起民族纠纷案件,大大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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