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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新车老”开辆报废车 实习司机被罚款还拘20天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石元亮 龙思瑶 时间:2017-08-04 17:50:59 

  红网怀化8月4日讯(通讯员 石元亮 龙思瑶)8月2日,一名男子借用朋友早已报废的小车上路行驶,被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怀化支队怀化北大队民警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男子面临累计罚款7750元、行政拘留20天,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当晚8时许,民警在怀化北收费站开展夜间整治行动,检查一辆粤S牌照的小型轿车时,发现该车粘贴了一张用硬纸板彩打剪切的保险标志,年检标志更是一辆牌号为湘A车辆的2017年的检验合格标志。经查询,该车系报废车辆,年检在2012年就已过期,且多年未购买强制保险。驾驶人称,自己的驾驶证并未携带。经核查,该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为2016年8月考取,距离驾驶证实习期满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原来,驾驶人前来怀化办事,因家中车辆排量为1.8L,为了省油,于是从朋友处借来这辆排量较小的白色小车。“我要是知道这车有这么多重点违法行为,肯定不敢开上路。”驾驶人懊悔地说。

  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科目三中,必考的一项为绕车一周检查车况,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在驾车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实习期上高速、使用伪造的保险标志、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将面临累计罚款达7750元,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后还需行政拘留20天,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司机,借用车辆之前,需认真核实车辆具体信息,切勿开“病车”出行,以免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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