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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芙蓉区检察院进驻区交警大队 承担六项职责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通讯员 李亚敏 时间:2017-08-16 17:12:16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驻区交警大队检察室已成立揭牌。)

  红网时刻长沙8月16日讯(记者 李慧芳 通讯员 李亚敏) 8月16日,是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驻区交警大队检察室揭牌成立后的第一天,即日起,该室将承担起芙蓉区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的审查、法律监督、引导侦查、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等职责。

  今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长沙市芙蓉区试点探索建立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快速处理、非羁押诉讼机制,此次芙蓉区人民检察院驻区交警大队检察室的成立,标志着这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驻区交警大队检察室的工作职责是依法履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快速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主要承担由区交警大队立案侦查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的审查(包括案件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法律监督、引导侦查、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等六项职责。检察院将与法院、交警、司法等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形成合力,对案件依法实行快速办理,以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司法为民。

  今后,驻区交警大队检察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切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通过积极探索,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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