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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的名义保护雷锋 湖南现首例保护英烈公益诉讼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汪成立 李杨艺 时间:2018-05-15 11:22:50 

  红网时刻5月11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汪成立 李杨艺)5月10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湖南省首例保护英雄烈士公益诉讼,通过诉前程序向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网络上歪曲、丑化、亵渎、否定雷锋事迹和精神的相关网络信息并作处置。

  雷锋,原名雷正兴,湖南省望城县人(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1940年12月18日出生,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5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1960年参军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8月15日,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因公殉职,年仅22岁。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为雷锋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此后每年3月5日成为“学雷锋日”,全国掀起了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潮。雷锋精神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近年来,互联网上散布着一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雷锋事迹和精神的信息。如某媒体评论人称雷锋是为了出风头而接受摆拍等。这些言论,诋毁和否定了雷锋形象和精神,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迅速开展保护英雄烈士的专项行动,对网络上歪曲、丑化、亵渎、否定雷锋事迹和精神的信息开展了调查核实、督促履职等工作。2018年5月10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一是要求公安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网络上歪曲、丑化、亵渎、否定雷锋事迹和精神的相关网络信息,要求相关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二是要求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两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

  接到检察建议后,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雷锋故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履行职责,迅速行动起来,保护好雷锋同志的名誉和形象。

  “雷锋是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的英雄烈士,他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的历史记忆,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望城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的履职情况,切实保护英雄烈士名誉和形象,用实际行动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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