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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熟!“财神爷”靠这招非法吸存3.5亿元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 时间:2018-06-07 10:11:43 

  红网时刻株洲讯(通讯员 戴亮)近日,株洲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起非法吸存案,涉案资金达3.5亿元。日前,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单位湖南某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马某某等6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缺钱,他开始走上来钱快的“邪路”

  株洲市荷塘区的马老板今年才49岁,虽文化水平不高,但是精明能干,很会赚钱。借着改革发展的东风,他创立了株洲某某担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担保业务,在株洲市也是八面玲珑的商人一位。

  2014年左右,马老板诸事不顺起来。替人担保贷款,结果贷款人巨亏,他负连带责任,因而要承担起巨额贷款的偿还责任。随后又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本还殷实的马老板一下子变得很缺钱了。怎么才来钱快呢?马老板想到了跟熟人借钱融资。

  马老板首先将自己名下的株洲某某担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更名为“某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某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每次更名都大幅提升注册资本,把公司“做”强。接着他又先后注册了某某食品限责任公司、株洲某某酒店、湖南某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株洲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其为实际控制人。这样,一个资产雄厚、盈利能力超强的成功商人的“人设”被塑造出来,马老板在这个“人设光环”下,变成了亲朋好友口中人人羡慕、期望结交的“财神爷”。

  杀熟,“财神爷”送来致富路子

  “你最近不是有笔钱吗?我兄弟公司最近在扩大经营,需要点钱,你放他公司里,月息有三分哦!不是熟人我还不告诉你呢!”

  “上次那个李老板投资了50万,月利才4%,这次我要开酒店,还缺点钱急用,月利给5%。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你有熟人有钱不?你介绍来的,我给你介绍费。”

  就这样,2010年2月起至2015年,马老板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以其自办公司需要资金投资经营、周转为由,利用亲朋好友的信任,通过“口口相传”、明示、暗示等方式,请亲朋好友将“允诺支付高额利息筹措资金”的信息传播出去,向社会吸收资金。

  小试牛刀后,马老板发现这是一条来钱又快又容易的路子,马老板就把儿子、大哥、二哥都安排进公司。儿子做出纳,兄弟帮宣传。一家人在明知公司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仍帮助马老板对外大肆宣扬,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同时在公司里,公司的财务总监也被拉下水,和出纳一起负责收取吸收来的资金,给客户打收据、借条、签合同,还本付息、做好还本付息的流水账等等。通过这种方式,马老板和他的公司向社会公众190余人吸收存款达3.5亿余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担保公司银行保证金、开办公司、还本付息、高利放贷等。

  资金断裂,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马老板虽吸收了巨额的资金,但是本人和公司经营获利的能力十分差劲。拿地建楼成了烂尾楼,担保贷款变成自己连带偿还,每个月都要支付巨额利息,他自己的花销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渐渐的,公司开始入不敷出,拆东墙补西墙也无法维持资金的流转,终于资金链断裂,投资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马老板。

  2018年5月24日,株洲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马某某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伙同公司出纳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擅自向社会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扰乱了国家金融信贷秩序,遂依法对被告单位湖南某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马某某等6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进行投资活动时一定要仔细查阅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各种证件,弄清楚它的经营范围,核验其资质,不要贪图宣传的所谓高利息、高回报,注意资金安全,提高防范意识。如果有人推销高回报的投资或借贷行为,就要警惕其是否为非法集资或非法吸存行为。

  高利借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一定请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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