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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法院公开审理“扫黑除恶”第一案 14人受审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黄怡康 时间:2018-12-14 10: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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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12月13日讯(通讯员 黄怡康)12月11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某、周某某等14人寻衅滋事、非法经营一案,醴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望鸣担任审判长宣布开庭,敲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锤。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晓军担任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新闻记者、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间,由被告人黄某某牵头成立了13人共13台7座小车从醴陵至普宁的黑车客运团伙,该团伙在未取得道路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醴陵至汕头、普宁往返道路运输经营,非法运营额达68万余元,其中每股分红5万余元。期间,该恶势力团伙为垄断醴陵至普宁、汕头的客运生意,采取拦截其余客运车辆、威胁殴打乘客、盗窃、损坏其他客运车辆车牌的方式扰乱社会秩序,从而达到垄断醴陵南乡片的交通运输市场的非法目的,不仅使被害人遭受人身伤害,更是严重扰乱了市场和社会秩序。

  庭审中,公诉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经过一整天的紧张审理,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起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了醴陵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醴陵法院将继续坚持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忠诚履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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