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欧阳晓勇涉黑案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二十年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周纯 潘彦军 时间:2018-12-24 17:30:03
宣判现场。
红网时刻永州12月24日讯(记者 周纯 通讯员 潘彦军) 12月24日,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人民法院对欧阳晓勇等2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人欧阳晓勇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欧阳伟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欧阳晓勇出狱后利用自身影响力以及朋友关系,聚集欧阳伟、欧阳刊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替人了难、插手民间纠纷、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欧阳晓勇、欧阳伟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欧阳刊等20余人为成员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利用组织势力及影响,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宁远,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以暴力、威胁为基础,控制卖淫市场,插手民间纠纷,在房地产行业形成巨大影响力,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法院认为,被告人欧阳晓勇、欧阳伟伙同多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法院认为,被告人欧阳晓勇、欧阳伟伙同多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数十万元,以维持组织的稳定,该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共100余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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