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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深山“村霸”判了刑 村支书含着热泪说高兴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时间:2019-04-25 10:10:19 

  红网时刻4月24日讯(记者 郭薇灿)“恶势力团伙终于被判刑了,我不仅为自己和村民感到高兴,更为党和国家的英明决策感到高兴!”4月21日,正带领村民忙于春耕生产的邵阳市绥宁县李熙桥镇塘玄湾村党支部书记付舒斌含着热泪说。

  今年51岁的付舒斌永远也忘不了一年多以前那个“黑色”的夜晚。

  2018年2月15日晚上7时许,塘玄湾村因电线线路问题造成部分村民家中停电,村民刘某波气势汹汹地闯进付舒斌家中,扬言“要讨个说法”。当付舒斌耐心作出停电的合理解释并表示将立即组织恢复供电后,刘某波表示不满意,双方发生争执。

  随后,刘某波与其父亲刘某忠、哥哥刘某涛先后多次来到付舒斌家纠缠和叫嚣,刘某波、刘某涛多次对年届五旬的付舒斌进行肆意殴打,并将付舒斌的妻子、儿子、女儿、侄儿也一一打伤。李熙桥派出所接警赶到现场处置,刘某忠、刘某波、刘某涛依然不听劝阻,挑衅辱骂民警,气焰极其嚣张。

  接到群众举报后,绥宁县扫黑办、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于2018年3月14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刘某忠系塘玄湾村原村党支部书记,该家族在塘玄湾村一贯强势,多次肆意殴打其他村民。刘某波、刘某涛还涉嫌参与当地多起治安案件。2018年4月17日,绥宁县公安局果断对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忠、刘某波、刘某涛执行刑事拘留。2018年5月24日,对三人执行逮捕。

  在对塘玄湾“村霸”一案的“三查”中,办案人员发现:2011年,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波与刘某良、陈某功三人曾共同出资租用塘玄湾村一个小地名叫“春光山”的地方,占用林用地开办了一个“大冲碎石场”。2014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涛出资入股大冲碎石场。2017年5月,县治沙办将大冲碎石场的违法线索移交给县林业局执法大队。但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朱某平、粟某在未到达现场进行实地勘测也未开展其它相关调查的情况下,伪造勘测检验笔录,并制作了一份行政处罚意见书,认定该碎石场占用林地9.246亩,提出拟对大冲碎石场罚款123280元。

  而后来经鉴定,大冲碎石场实际非法占用林用地27.5亩。2018年11月29日,绥宁县森林公安局对刘某波、陈某功等人非法占用林用地的行为刑事立案侦查,逮捕2人。

  随后,绥宁县纪委监委在立案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给予朱某平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给予粟某、龙某才党内严重警告;绥宁县林业局分管领导沈某玉立案审查。

  2019年3月29日,绥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刘某波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刘某涛、刘某忠有期徒刑各4年。

  前些年,李熙桥镇社会治安状况呈现明显下滑趋势。2018年1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开以后,特别是塘玄湾村刘某忠、刘某波、刘某涛“村霸”一案案发后,绥宁县在李熙桥镇打响了该县扫黑除恶第一枪。

  塘玄湾“村霸”一案的侦破,对全县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在绥宁县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县内一批矛盾尖锐的重大纠纷得到有效稳控和化解,尤其是李熙桥镇本地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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