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娄底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发布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廖小红 严文郁 时间:2019-06-05 17:11:04红网时刻娄底5月30日讯(廖小红报道 通讯员 严文郁)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5月30日上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飞跃向媒体记者介绍了近年来娄底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审理有关情况,娄底中院民四庭庭长胡春贤公布了典型案例并进行点评。湖南日报娄底分社、红网、娄底日报、娄底电视台综合频道等省市两级十一家新闻媒体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发布会。
2015年至2016年10月12期间,被告人毛某租赁位于娄底市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大屋居委会大塘组的一块场地,在未获得环保部门审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冒用“娄底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义,擅自进行电镀加工业务,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至附近的涟水河。据娄底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并经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认定,该公司废水排口的废水中六价铬浓度为80.0mg/L,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标准限值的要求,超标399倍。毛某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一万元。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四件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还包括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滥伐林木案;破坏环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案。2016年以来,娄底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36件、民事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所审理的136件刑事案件中,盗伐林木罪6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2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1件,非法采矿罪12件,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4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10件,非法狩猎罪3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3件,滥伐林木罪39件,污染环境罪8件。
梁飞跃表示:下阶段我们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公益诉讼、环境修复、生态补偿、专家参与等制度和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黏度,围绕资水、涟水和孙水河流域、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领域的保护,为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娄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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